接下来由张涛布置排查工作,要大家注意陶潜刚归纳的嫌疑人特征。案情碰头会后,二组的人都撒出去到案发地附近进行走访。
走访是苦活,陶潜是张涛借来的,不好意思让陶潜一起受累,但陶潜认为自己既然参加进来了,不能例外。
两天下来,大家累得精疲力竭的,却没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儿案犯又一次作案,让张涛一组人压力更大了。
前面五起案子社会反响已经够大了,没想到交到刑侦大队后,不仅案子没破,而且又发生了一起,张涛他们所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张涛本来就脾气暴躁,这种情况下更加易怒,训斥了两个组里的警员。
大家抱怨说,这样没头苍蝇似地走访不是办法。蹲守更不行,因为案犯是流窜着做案,找不出做案规律,下一次案子不知道会在哪里发生,所以防不胜防。
陶潜认为自己跟着他们出去走访排查没多大帮助,但案子的突破口从哪找呢?
他心里也没有头绪。于是决定窝在办公室多看看案卷,希望能从这些已有的资料里发现点什么。
他拿着受害者的照片,很入神地盯着看。这时,有个年轻警官从陶潜桌前经过,伸头看了一眼,问:“看什么呢?……哇,女人的屁股!没想到陶警官还有这爱好,哈哈!”
“去!我在研究案子呢!照片上是受害者的受伤部位。”
“是吗?有没穿衣服的吗?”
“那谁愿意拍啊?成黄色图片了!这几张穿着衣服的,还是费老大劲说通了受害人,才拍到的。”
“屁股挺漂亮啊,难怪案犯会感兴趣。”
“二组正愁抓不到嫌疑犯呢,小心把你抓了!”
“是吗?那我赶紧躲!”
小伙子走后,陶潜接着翻看案卷。看了一会儿发现,所有受害者的伤口都是“十”字形,让陶潜觉得十分蹊跷。
按一般的逻辑和行为习惯,案犯做案时,在女性的臀部上扎一刀或者划一刀就行,既达到了伤害的目的,又容易迅速逃脱。
而要划成“十”字形,需要划两刀,在他划第一刀的时候,受害人或者及时察觉,或者因为疼痛而下意识地躲闪,既给他划第二刀增加了难度,也给他逃脱增加了难度。
况且,如果案犯认为一刀不解恨,连着扎两刀更省事,而划成“十”字,第二刀需要与第一刀的方向呈九十度,这也增加了划刀的难度。
有如此多的不利,他每次做案仍坚持划成“十”型,一定有某种原因。一种可能是这个“十”字有某种象征意义,可能是一种仪式。
在西方社会这种情况比较多,因为“十”字在西方是宗教符号,因此带有宗教惩戒的意味;
还有一种可能,这个“十”字是案犯特别熟悉的图案,案犯的动作是他的习惯动作。
如果是第一种可能,那案犯很有可能是信基督教的,认为女人的臀部是罪恶的象征,所以才故意扎伤它。
陶潜上网找出电子地图,然后在上边找到各个案发地点,发现现场附近没有与基督教有关的建筑、场所、单位、学校之类的地方,要按此种可能调查的话无从入手。第一个可能只能先放放。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这个“十”字会有什么含义呢?陶潜久久地端详着“十”字图案,忽然想到很像枪的准星,瞄准的时候将“十”的交叉点对准目标。
从案犯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看,他不像有过从军的经历,因此没有养成拿枪瞄准的习惯。
不过,现实中实现不了的可以在游戏实现,案犯这种性格孤僻的人,尤其喜欢从在游戏中找到成就感。陶潜由此判断案犯可能是个网游玩家。
考虑到这人境况不好,用自己的电脑玩游戏的可能性较小,更有可能是网吧的常客。
陶潜在翻看受害者讲述的案发经过时,发现每个人都提到了雷电天气。
陶潜向气象台查询这几次案发时的天气情况,证实都有雷阵雨。这么多次案发都有雷电应该不是巧合,必有原因。
案犯选择这种天气做案有两个可能,一是因为雷雨天里人们自顾不暇,容易慌乱,案犯下手时不容易被注意到,做案之后也容易逃脱;另外一种可能与心理学有关,雷电容易引发行凶者做案的冲动。
之所以能引发冲动,很可能与他在雷雨天里受过强烈的打击、羞辱或刺激有关。
陶潜绘制了一张案发地点分布图,他一边盯着图看,一边琢磨着案犯的特点,想到案犯居住在城中村的可能性比较大。
而这些年,随着城市改造,城中村越来越少,在陶潜绘制的区域内,只找到一个城中村,而这个城中村恰巧被几个案发地点所包围。
陶潜通过目测,认为这个城中村到几个案发地点的距离差不多远。一个念头在陶潜脑海里形成,即这个城中村很有可能是案犯的居住地。
想到这些,陶潜兴奋起来,他起身出了办公室,开车来到那个城中村附近。
停好车之后,他下车看似漫无目的地在附近转悠,一是找监控探头,二是找网吧。
经过一番巡查,陶潜在城中村两个主要的出口都没有找到监控探头,但看好两个位置,如果警方在此安装探头,可以基本监控进出城中村的人员。
陶潜在附近找到了两个网吧,进去大致瞧了瞧,环境和价位都不高,很适合案犯的消费能力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