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就这一个外甥!(2 / 2)

岁月神偷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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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里吃的最多的就是鸭子,因为朱元璋喜欢吃鸭子,鸭子肥。

但若论肥,鹅比鸭子还肥。

可是鹅比鸭子贵多了!

朱元璋除了是历史上出身最低的皇帝,最勤政,最恨贪污的皇帝之外,也应该是最俭朴的皇帝了。

所以宫里侍卫们的伙食,基本上就是烧鸭子炖鸭子烤鸭子偶尔赶上年节,能吃一顿羊肉。

“腿给你!”

常茂扯了一条鸭腿,放在李景隆碗中。

李景隆没说话,而是看着常茂的手。

丫刚搓完脚丫子,就给自己扯鸭腿?

“你瞅啥?我洗手了!”常茂骂道。

“我看着你洗脚了,你借着洗脚水顺便把手也洗了是吧?”李景隆哭笑不得。

“你他妈吃不吃?”常茂瞪眼,“不吃我揍你!”

“吃吃吃!”

李景隆脑中,瞬间想起曾经被茅太爷支配的恐惧。

眼前这位,可是号称勋贵二代纨绔克星。大明的二代,好像除了太子朱标,就没有他没揍过的。

“怎么着?我听你刚才那话的意思,哭穷?”

常茂嗦着鸭子脑袋,满手油光,开口道。

“哎!”

李景隆笑笑,“也不是哭穷”说着,摇头道,“不怕您笑话,母亲让弟弟我管家,可我堂堂曹国公府,您猜家底多少?”

常茂停住吃肉的动作,斜眼等待下文。

“存银,只有一万七千两!”

“哦!”

闻言,常茂眼睛转转,“是惨了点!”

说着,顿了顿,“哎,你家老爷子呀以前也忒忒廉洁了!一辈子留下这么点银子也就够过日子使!”

随即,再顿了顿,“这么着,我在前门大街有七个铺子,每个月能对付个千把两银子的瓦片钱儿。回头,我差人把地契给你送去”

“别别别!”

李景隆忙道,“可使不得!”

前门大街,可是京城最繁华热闹的地方,那的铺子向来是有市无市。

这份礼可太贵重了,就好比他常茂一出手,就是后世王府井半条街!

“曹,自己家兄弟,又他妈外道?”常茂不乐意了。

“哥哥好意,弟弟心领!”

李景隆抱拳道,“但这铺子弟弟不能要!”说着,压低声音,“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您这么大恩情,往后弟弟怎么还?”

“谁要你还?”

常茂瞪眼,而后摆手,“行,知道你要脸儿,随你!反正你周转不开的时候你就开口。”说着,又是一笑,“其实那铺子也不是什么值钱玩意儿,是当年我们家老爷子进城的时候抢”

说着,他也知说错话了,赶紧咳嗽一声,“那个,下半晌你干什么去?”

“光禄寺!”

李景隆用菜汤泡了米饭,“皇爷给的差事光禄寺少卿,我得去坐衙!”

“那晚上秦淮河见!”

常茂打了个哈欠,“早上起太早,我一会眯一觉!下半晌,我还得带三爷骑马玩呢!”

他口中的三爷,正是朱标的嫡次子,在所有儿子之中排行老三的皇孙朱允熥。

闻言,李景隆筷子一顿,他本有心说些什么,可终究没有说出口。

常家不是一般的勋贵,跟皇孙走的太近,多多少少有些容易让外人浮想联翩。

但人家舅舅爱自己的外甥,自己一个外人也不方便多嘴!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常茂又道,“我也知道,有时候太亲近三爷对他不大好!”

“可是呢!”常茂叹口气,“我妹子没了,我要是不每天亲眼看着,我还真是不放心!二丫头”

他声音有些寂寥,“我就这么一个外甥了!”

闻听此言,李景隆也只能在心中叹气。

亲戚是亲戚,情分是情分,但皇家的事儿,是那么好掺和的吗?

~~

吃了饭,李景隆脱下身上的飞鱼服,换了簇新闪耀御赐的蟒袍。

也没骑马,就带着几个亲兵出了皇城。

光禄寺衙门,就在皇城外头的千步廊外边,挨着礼部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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