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江嘴唇动动,但没出声,保持了沉默。
余秋堂说的没错,他其实自己基本不花钱,不抽烟不喝酒,不打麻将,任何会花钱的事,他基本都不会做。
甚至他连娶媳妇的事,也就是偶尔想想。
现在唯一挂念在心里的,就只有给妹妹看病,只要能病情稍微好点,让她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生活在外面,让他牺牲什么,他都无所怨言。
良久。
他轻声说:“堂堂,你对我的恩情,哥都记在心里。哥不会说话,但我们一起从小长大,你是知道的,对吧?”
“咋突然说这个了。”余秋堂笑笑。
“你说是嘛?”
余秋堂看他这样认真,也收敛了笑容,搂着余秋江的肩膀,“江哥,说这些见外的话干嘛,我们不是亲兄弟,但比亲兄弟还亲,你难道还怀疑。
这人嘛,一辈子说到底,其实很没意义。
你说赚钱,赚多少才是个头,赚钱又是为什么呢,其实到头来,还不是为获得别人认可。
可别人认可,真有那么重要嘛。
一个人,如果只靠钱才能得到人认可,其实我是不喜欢的,也不愿意。
我和你一样,我们都是将亲情看的比山还高的人,不管是现在我们暂时住在一起,还是未来成家,我们各自生活,我们之间的情意都不会变。
相比我们多年的兄弟情,这些小钱实在不值一提。
你不用担心,只要按照我的规划继续来,未来我们不说能成亿万富翁,但让我们这些人过得舒舒服服,肯定没啥问题。
以后呢,不要说这种话题了。
我现在是最后一次说,兄弟之间,谈钱谈多了,会伤感情。”
余秋堂说完,静静地看着余秋江。
余秋江也看着几十秒,最后笑了笑,点点头,也把手臂搭在余秋堂肩膀上。
两人几乎是不约而同,齐齐看向初升的朝阳。
“江哥,我们的日子,会过的越来越好。”
“好。”
腊月二十三,打发灶王爷上了天。
荣城习俗的过年,从腊月二十三这日,开始加速。
首先第一站就是杀猪,以及吃杀猪饭。
因为所有美食,都需要从肉开始做,所以这个日子,家家户户养猪的,都开始磨刀霍霍。
这边人很少吃牛,也很少吃羊。
牛是因为贵的一半人吃不起。
羊则是嫌弃绵羊肉膻味太重。
这个年代,人们还没有养殖山羊的意思,如果家里有羊,基本家家户户都是绵羊。
绵羊比山羊好养活,不挑食,存活率高,而且绵羊还可以剪羊毛卖。
但绵羊肉赶不上山羊。
绵羊吃起来,有股浓重的膻味,一般人很难适应。
例如最著名的的“羊肉泡馍”,早些年都是因为绵羊肉为多,结果外地来的客人,慕名而来,可吃第一口,就立刻被搞吐了。
后来,羊肉泡馍的调料味越来越重,肉也换为味道更淡的山羊肉,都是为解决膻味。
正是因为各种原因,猪肉还是这边人们最主流的肉食,而且这个时候的猪,完全没有用饲料喂,都是大家用麸皮,糠,还有各种猪草喂养起来,生长周期也是多半年,近乎一年。
所以猪肉吃起来味道格外香。
那排骨,只要炖一点在锅里,香味能弥漫二里地。
完全不像后世很多猪肉,都是三五个月出窝,猪肉味道淡的很,若是不用各种调料,味道淡的完全吃不进去。
二十三日早晨,天还落着小雪,余秋堂却和余秋江早早起来出门。
他们预定了两头猪,准备去别人家杀。(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