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还有其他的可能性,所以伍德才会进一步问在格兰特太太突然生病前家中是否有陌生人上门,经过格兰特的描述,伍德就确定了格兰特太太深爱的情人是名战士。”
华生恍然大悟:“所以他才在电报上特别提到我,可,这么一来的话,伍德先生他不就得知道我是个退役军医吗?”
福尔摩斯理所当然道:“这对伍德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华生。”
华生:“……”哪里显而易见了!
福尔摩斯接下来还有给华生解释了下他是怎么联想到霍尔小姐的,反正经过了他的解释,华生一边恍然大悟一边情不自禁地夸赞福尔摩斯。等福尔摩斯一并说了“血字的研究”后,华生更是佩服不已。
等到报纸出来,华生发现苏格兰场并没有提到福尔摩斯的功劳,这让他不禁为福尔摩斯鸣不平:“人们需要知道真相。我觉得福尔摩斯你应当发表这个案件,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来替你发表——这起案件的经过,我都记在了我的笔记本上。”
福尔摩斯无所谓道:“你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华生。”
华生踌躇了下道:“只是格兰特先生的案件,我不倾向于对外说明。”毕竟其中涉及到了不好被外人所知的部分,他想格兰特先生也不愿意让外人来戳他的伤口。
福尔摩斯点了点头:“你看着办就好,我想伍德不会介意的。”
华生:“……?”格兰特先生到底是不是你的朋友啊,还是说只有伍德先生这个朋友才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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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华生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福尔摩斯点了点林蒙放在桌上的书稿,“我是指你并不需要一个传记记者,而不是你并不需要借此扬名。”
林蒙不得不替华生说句话:“华生医生什么都不知道,他不误会才怪呢,而且我想他肯定不是误会了这个。”
这会儿,福尔摩斯从贝克街来到了林蒙所在的高道尔街。他先是简单地和林蒙说了下“杰夫·格兰特遇鬼案”,之后就状似漫不经心地提到了华生要发表他侦破“血字的研究”一案的事。
林蒙听出了点炫耀的意味,可林蒙更倾向于认为福尔摩斯这是“我们扯平了”的意思。
原来在三年前,林蒙和福尔摩斯从巴黎回来后,怪盗罗宾汉的名气更上一层楼,法国和英国相互较劲,要为怪盗罗宾汉量身打造戏剧。这件事给了林蒙灵感,于其其他人二次创作,各种花式蹭热度借此谋利,她干嘛不自己来啊。
与此同时,林蒙还想起了她另外一个没怎么用过的马甲,就是追随分析机的发明者查尔斯·巴贝奇的那个马甲。那是个科学怪人式的人物,追求超前科技,是蒸汽机的狂热爱好者,但
是科学怪人也是要恰饭的嘛,再者怪盗罗宾汉也是个神奇的人物,林蒙之前为怪盗罗宾汉打造了许多富含科技含量的工具,都没有机会用上,而它们总得让大众知道知道。
就这样综合一下,林蒙就借用了这个马甲,起了个笔名,做起了怪盗罗宾汉的传记作者。
在传记中呢,传记作者的身份,是怪盗罗宾汉的倾诉者兼朋友。
简单来说,就是我自己做了我自己的传记作者,我自己是我自己的朋友。
于是,经过了艺术加工的《怪盗罗宾汉冒险记》就这样面世了。
目前这个《冒险记》已经出版了三个故事,销量相当可观,毕竟不止是在英国出版,欧洲其他国家也引进了这个系列故事,为作者“rh 巴贝奇”带去了相当高的稿酬和版税。
这一收益呢,有一部分以“怪盗罗宾汉”的名义做起了慈善。
而这个举措,也让读者们认可了作者是怪盗罗宾汉朋友的身份,不再抗议作者冒名顶替,拿怪盗罗宾汉盈利。当然了,读者们认可的根本原因,还是作者写得很精彩,好像真的一样,里面的怪盗罗宾汉也符合大部分人的想象。
渐渐地,也搞得各国警方都开始研究《怪盗罗宾汉冒险记》,把其当做怪盗罗宾汉的自传,认为上面的身份背景啊描写都是真的。
林蒙:‘行吧。’
还值得一提的是,自从怪盗罗宾汉从卢浮宫博物馆偷走了《蒙娜丽莎》,又给还回去后,《蒙娜丽莎》知名度更上一层楼不说,它还有了专门的展区。
话说回来,作为知情人之一的福尔摩斯,他自然看透了真相,知道了“rh 巴贝奇”是林蒙的马甲之一。林蒙的另一个马甲“詹姆斯·伍德森”,福尔摩斯也知道,但他并没有直接点破,不过他们俩心知肚明,平时也会串马甲聊天。
不过林蒙平时都有避免马甲交叉,比如她不会用怪盗罗宾汉的马甲,为其他马甲提供便利。像“詹姆斯·伍德森”想要推动英国汽车业,那‘他’就自己努力,去搞定议院,‘他’做得很不错,毕竟有大把的英镑在前面开道。
但英镑是共通的,林蒙这次建医院,就用到了她的遗产,不过有做好了其他名目就是了。再有林蒙并不缺赞助人,杰夫·格兰特赞助了她一千英镑,贺斯特子爵送来了三千英镑,之后还有位不具名的人士让人送来了两千英镑,就连福尔摩斯都拿过来了一千英镑。
林蒙一开始没意识到他没有花从巴黎带回来的钱,但后面福尔摩斯日子还是过得不宽裕时,林蒙才反应过来。
在后面福尔摩斯拿支票给她时,林蒙却也什么都没说,直接收了下来。
资金到位后,林蒙又凭借“高斯·伍德”的名气,发挥了她高超的说服力,在医院都没有落成前,就签下了数名医护人员。其中医生的部分,林蒙主要看重的是,有才华有技术却没钱自己开诊所的青年医生,许给他们高薪,并且相当高的自由度,以及向他们展现了医院的前景,和可以说得上是独一份的各色设施。
他们没理由不动心嘛。
所以林蒙现在是人和钱都到位了,就差把医院盖好了。
林蒙收回发散的思绪,又将目光放回到那沓书稿上,略一沉吟和福尔摩斯说:“说起来,新书中有一个情节,会提到指纹与指纹鉴定。”其实指纹用在刑侦上,在欧洲这边是没有发展起来,但是在天-朝从很久以前就有记录与应用了。只是在这边因为是空白,所以为了科普它,让刑侦人员注意和重视它,林蒙认为必须来点特别手段了。
《怪盗罗宾汉冒险记》就十分合适。
福尔摩斯瞬间就明白了林蒙的用意,他哂笑一声,为其中的讽刺意味。
林蒙耸了耸肩,“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比起严谨的专论,大众还是更喜欢看有精彩情节的。再者专论的受众面,也不如的受众面大。于我而言,只要最后有好的结果,那就没多大必要去纠结过程,这两者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嘛。”
福尔摩斯不客气地指出:“你少说了影响力,伍德。在这方面,‘高斯·伍德’无论如何都比不上怪盗罗宾汉的。不过我也赞成你殊途同归论,我很乐意看到不思进取的苏格兰场,从死敌身上学习如何进步的。”
林蒙不免问一句:“他们又攫取了你的功劳?”
“这不是他们经常在做的吗,”福尔摩斯并不掩饰对苏格兰场的不满,他说着睇了林蒙一眼,“你没看今天的报纸吗?哦!是格兰特。他来找你抱怨了。说起来从大学时,他就更愿意亲近你,现在仍旧如此。这有点奇怪,你不觉得吗?”
林蒙惊奇起来:“你是认真地在问我这个问题吗,福尔摩斯。和你比起来,我更讨人喜欢这一点,难道还不够显而易见吗。你瞧,你自己都反驳不了。”
福尔摩斯:“……”
林蒙笑了笑,又把话题说了回去:“你不是说华生医生要替你发表这起案件吗,到时候大众就可以知道相对客观的真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