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曼出车祸那天,没有手机没有个人物品,甚至身上只穿着一件和天气完全不相符的单薄睡衣。
题安猜测,车祸那天她极有可能是从某一处逃出来的。
申曼只匆匆给她爸爸打了一次电话,也许是借别人手机打的。
这是个求助电话!
至于为什么没有说完,那是因为时间紧迫,或者有危险靠近。
有人在追击她!
申曼在躲避追击的过程中,太过于慌张才没有看到车速很快的肇事车,这才导致了车祸的发生。
难道,车祸现场还有另一个人吗?
题安看向病床上的申曼。
申曼如果能醒过来,就能说清楚一切。
题安去医生那里了解申曼的情况。
主治医生说,“申曼不做手术就是死路一条。
但做了手术也有很多预见到的和预见不到的后遗症。
申曼颅脑伤的太重了,脑干损伤,大脑皮质的挫裂伤,加上颅内血肿形成的脑疝。
现在的昏迷不醒,极有可能是去大脑皮质综合症。”
题安说:“能慢慢醒过来吗?”
医生说:“现在意识和思维基本丧失,对声和光倒是有反应。
但都是无意识动作。
我们也尽力了。
现在给她用高氧仓,神经营养,促进循环的激素治疗。
刚做完手术几天,我们也需要不断观察病人的反应做治疗调整。
可能随着脑干功能和皮质渐渐恢复,病人会有了反应,恢复意识,直到醒来。
但更大的可能就是,迁延性昏迷,然后成为植物人。”
题安说:“您能给我一份申曼入院时,到现在这段时间的检查结果单吗?”
医生说:“能啊。我这儿留一下您的相关证件就能给您复印。”
医生边复印边说:“您是刑警?
这案子不是交通肇事案吗?
听说司机也没跑。”
题安说:“是交通肇事案。但我找人的时候,用了公安内部系统,我需要留个档案。”
医生哦了一声,把材料交给了题安。
题安忍了一下,但他还是问出了口。
“申曼保守治疗那几天,医院为什么不给她及时动手术呢?
这种颅脑损伤就是和时间赛跑,早一个小时做手术,也许她生还或者醒来的概率,就会多那么一点儿。”
医生声音冷酷,手里的动作都没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施行手术必须征得患者同意,无法征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题安补充到:“但法律同时规定,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或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对危急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我只是说我的观点,不表示对您进行质问。”
医生冷冰冰地说:“那我就和你探讨探讨。
是,法律是规定对危急患者,医生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在医生没有家属的签字下,擅自为伤者做手术后,手术效果不理想,或者伤者直接死手术台了,家属来医院闹,甚至殴打医护人员的时候,医生该拿起哪条法律保护自己呢?
哪条法律能为我们医生遮挡暴力或者免责呢?
我们不会拿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前途、自己的职业,去赌每一个患者的家属人品。
能给她延迟生命迹象,保守治疗等待手术,已经是我们能做的最多的了。
不在其位不知其苦。
我不说别的了。
手术同意书太遥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