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gaoyawx
安定侯府喜气洋洋, 大开正门,随着周大儒和当今有名的寒山居士到来,更是将气氛推到了一个高点, 今天是候府千金的及笄之日,到场宾客多为女眷,侍郎妻子有幸被邀请在列, 她准备了重礼来参观, 她已经出嫁的大女儿也来到了现场,母女两装扮的十分隆重, 言笑晏晏的作为此次及笄之礼的宾客。
侯夫人此刻一脸笑容, 侯爷更是穿了喜庆的红衣, 两口子为了女儿的及笄礼忙好好几天了,就为了这一天,萧明葳和萧明蕤两兄弟此刻也在家, 萧明葳要成亲了,只等妹妹的及笄礼之后,侯府就会再有一场喜事。
人逢喜事精神爽, 安定侯腆着发胖的大肚子,和各位来宾拱手致意,隔壁武伯侯的夫人也带着女儿秀秀观礼, 她的秀秀比安定侯家的兰兰小一岁,明年才及笄。
“兰兰姐呢?”秀秀没在厅堂找到今日的主人公。
“她在后院准备呢,马上就出来。”侯夫人笑道。
候府后院, 落花院。
已经十五岁的萧洛兰身量高挑微丰, 和前几年相比,气质文静了许多,远山似的黛眉下, 是一双星眸,她仰着头望着飒飒风动的老树,白中透粉的脸颊在阳光下好似会发光,樱唇微弯,明媚中透着娇艳,声音如春风一般柔和,偏偏带着一丝促狭:“山君哥哥,你躲在树上干什么?”
周绪从茂盛的树叶中探出头来,他今日穿着一身墨绿色的长袍,从树下三两下借着枝干跳下来时,腰间玉带下的香囊晃动了不停,脚刚站稳落地,周绪就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香囊,发现这次没被刮破,放心的拍了拍,香囊溢出清新浅淡的香气,萦绕在少年郎的身边。
“阿娘不许我跟着上门,说是自古以来女子及笄之礼,宾客赞者都是自家长辈女眷和双方要好的手帕交,我去实在不合适。”人高马大的少年郎一脸郁闷,一边说话,一边忍不住看着今天格外漂亮的兰兰妹妹,兰兰妹妹刚才抬头望他时,他脑子里不知怎么想的,忽然觉得兰兰妹妹的脸像蜜桃,现在到了近前,觉得更像了,兰兰妹妹香喷喷的,雪白/粉嫩的脸颊在日光下依稀能看见细细的绒毛。
周绪喉结动了动,让自己移开视线,觉得自己有点渴,还有点热,心脏噗通噗通的剧烈跳起来。
萧洛兰抿唇而笑,山君哥哥真的好像一只大狗狗,就好像现在,在她面前蔫头丧脑的,她没忍住踮起脚尖揉了揉山君哥哥的头,安慰道:“这是习俗嘛,过了今天就好了。”
周绪将头低的更低了,感受到兰兰妹妹的手轻柔的抚摸,他的心没由来跳的更快了,又舍不得兰兰妹妹对他的亲昵。
“兰兰妹妹,我听说,就是…女子及笄这天要挽发戴笄了。”周绪攥着手里的东西,难得的卡词,麦色的脸上滚烫。
萧洛兰看着山君哥哥,笑道:“是要戴的,阿爹阿娘把笄,发簪,和钗冠都准备好了。”
“那能不能戴我送的玉笄?这是我做的,兰兰妹妹,你喜欢吗?”周绪有些急了,他伸出手,掌心赫然就是一支玉笄,玉色油光温润,泛着暖色,通体白玉雕刻而成,天然质朴,只在前段部分泛着青绿色,被巧妙的雕刻成了兰花形状,兰花花瓣细长舒展,在质朴中更添了一丝淡雅高洁,可以看出是主人用心打磨制作的。
萧洛兰也感觉脸颊有点红,她望着山君哥哥闪躲的不敢看她的眼,小声的说道:“阿娘都已经准备好了,再换是不是不好?”
周绪将玉笄放到兰兰妹妹手上,感觉兰兰妹妹的手像云朵似的,软绵绵的,还香,握了一下,连忙放下了手说优点:“这个玉笄好看,兰兰妹妹戴这个。”
萧洛兰拿着玉笄,奥了一声。
周绪的心霎时变得又软又烫,长大的兰兰妹妹话比以前少了些,对他也不再那么无话不说,但是他们两人好像更近了。
“那我走了?”周绪笑道,忽然发现兰兰妹妹在脸红。
萧洛兰哎了一声:“山君哥哥,等一下。”她提裙转身从自己房间里拿出一个小篮子,掀开小花布,里面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奶狗立刻醒了,小爪子扒拉着竹篮边缘,哼哧哼哧的叫唤着,鼻子嗅来嗅去,眼睛还未睁开,胖乎乎的小尾巴摇个不停。
“这是大黑的崽,只有两个,给你一个,以后你经常带着它去哥哥那边玩,大黑和它的另一个崽就在哥哥那,大黑它会想小狗的。”萧洛兰摸了摸小狗,将小狗送给山君哥哥。
周绪十分高兴,安定侯府的大黑得他喜欢,是帮助打猎的一把好手,安定侯不舍得割爱,现在他有了一个大黑幼崽,加以培养,又是一条好猎犬,小狗刚出生不过他巴掌大,于是周绪将小狗一拿就塞到了他衣袍里。
萧洛兰望着山君哥哥衣服腰腹处凸出来的一个小角,笑出了声:“山君哥哥,你可别闷着它,对了,它还小,要给它喂羊奶。”
“知道了,兰兰妹妹。”周绪轻轻拍了拍乱拱的小狗崽子:“我去忙了。”
“山君哥哥再见。”
萧洛兰看着山君哥哥很快消失在树上,拍了拍自己微红的脸颊,山君哥哥因勇武出众在今年被破例提拔到了太子的龙武卫当差,很厉害呢。
那边周绪走在街上,拎着小狗的后颈笑了一会又重新把它团吧团吧塞到衣服里了,等他到龙武营的时候,小狗已经睡着了,便放到了自己的房间。
没过多久,他就收到了太子的传令,让他过去,太子府里有娇妻美妾还有幼子,太子却时常往龙虎卫营跑。
周绪见到太子时,青年太子正在看着书,不复前两年的消沉,自从三皇子去郊外打猎却摔断了腿,落了跛脚的毛病后,太子一派的人就奋起了,连太子在自己人面前也多了几分闲适放松。
“阿绪,你来了,坐。”太子曾是阁老的学生,而阁老与周大儒是好友,周绪是周家子弟,又是礼部侍郎的儿子,这让太子对周绪很有好感,更别提此人智勇双全,天生神力,不比老将差,太子私心觉得,龙武卫不比金吾卫差。
周绪先行礼再坐下:“殿下找我何事?”
“我知阿绪你还有几年才行冠礼,但我比你年长许多,私下一直把你当成弟弟看待的,昨天我新得了一颗东珠。”太子性格温厚,对在自己落魄时还愿意相投的周绪很看重,平日处事也大方的很,他拿出锦盒,笑道:“所以迫不及待的就想提前送你了。”
“多谢太子殿下抬爱,我就收下了。”周绪也笑道,然后毫不客气的收入袖中。
太子哈哈大笑,他就喜欢周绪这种直率坦诚的性格,他忽的闻了闻:“阿绪,你身上什么味道?”
周绪道:“殿下鼻子好灵敏,有人送了我一条小狗,我就把它塞衣服里带进来了,现在小狗在我房里。”
太子一向聪慧,能让爱洁的周绪把狗塞进自己衣袍里,定不是一般人:“是不是你那个青梅送你的?”
周绪笑道:“不瞒殿下,是的。”
“哈哈,心上人送的,是要好好照顾,有情人最难得了。”太子道。
两人说了一会话,太子就走了。
周绪回到房内,发现那小狗哼唧哼唧叫,原来是尿了,周绪给它收拾了一下,找了些旧衣当狗窝,小狗自动爬到窝里。
周绪拿出那颗东珠看,私心而论,太子殿下挺仁德的,他借着太子也办成了自己想要做的事,而没有人怀疑。
三皇子在宫里受到贵妃拘束,不经常出宫,他花费了一年时间才摸清楚三皇子出去时喜欢的游玩打猎路线,他的脾气暴躁,动辄打骂杖杀宫人,脾气被宠的无法无天,最喜欢跟人对着干。
从太子那得知,三皇子还喜欢饮烈酒骑烈马,他最喜欢的一匹烈马至今还未驯服,此事被几个皇子时不时的嘲讽一下,太子一般劝他,结果就是火上浇油,三皇子越劝越气,丢了脸后越不服,一心想证明给其他人看。
这种易激易怒的性格在周绪看来简直是找死。
不过他查好路线之后并没有动作,反而又沉寂了一年多时间,这一年好好表现当差,忙的不得了,当年山贼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了,大家都忘的差不多了,谁也不会怀疑到他的头上。
三皇子喝了酒后,骑着烈马在郊外打猎,日前下了大雨,泥土松软,山地陷了一个大洞,烈马受惊,三皇子直接被甩下了马背,被烈马踩断了两根腿骨,事情发展合理合情,要怪只能怪三皇子倒霉。
周绪眼神幽幽,他若是在山贼事情刚发生就动手,那就太引人注目了,两年后的时机刚刚好,正好为兰兰妹妹的及笄之年送上一份大礼。
周绪坐在狗窝前,拿着一根狗尾巴草逗弄小狗,想着三皇子的惨状,轻笑出声。
好可怜。
这下要一辈子拄着拐杖在地上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