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轮子吱吱嘎嘎的声音被路上尘土飞扬的地面上频繁的沉重脚步声所掩盖。唯一能听到的其他声音是风吹过树林和树叶不停的沙沙声。
大妖精休斯从他刚才心不在焉地检查路边一串痕迹的地方抬起头来,旁边是一丛茂密的芦苇。这些脚印引起了他的兴趣,但结果却是狼留下的。北方的森林里有许多比野狗更危险的东西。
十几个男人和女人走在一辆堆满货物的马车旁边。他们的衣服大多是坚韧的皮革,每个人都带着武器。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是强盗,刚刚抢劫了一个商队,现在正把他们的战利品带回他们的基地。
“大妖精在那边干什么?”附近一名金发男子紧张地问走在他旁边的伤痕累累的女人。
“他正密谋用痛苦和羞辱的方式杀死我们,”女人讽刺地回答。“你为什么该死的问我?你为什么在乎?他大概只是闻到了兔子什么的。”
不法分子得到了一些巨大的战利品。休斯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一直在愉快地抢劫他们旁边的商队。这些强盗是他的战友,他们都在她的手下和黑蛇一起服役。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喜欢他。他们中的一些人嫉妒他的英俊和高超的谋杀技巧。令人高兴的是,几个同样技能的演示让大妖精最激烈的批评者哑口无言。他们对此印象深刻。
最近,赫拉德命令她所有的奴才收取通行费,而不是公然抢劫,但强盗们的最后一个目标是试图不付钱就偷偷穿过她的领地。这意味着他们必须被作为一个例子,所以大妖精不得不谋杀他们,拿走他们的东西。这是休斯作为一个亡命之徒最喜欢的部分。
大多数商人一死,大妖精就立即嗅出所有最好的战利品,据为己有。经过一阵嘶嘶声和咆哮吓跑了其他强盗,五个奶酪轮子,一件漂亮的红色斗篷,两只烤鸭,和一袋闪闪发光的石头都是他的了。
他迫不及待地想回家给艾克看。当他还是个小妖精的时候,老护林员就是训练他并收留他的人。
“你那里有什么?”一个穿着斗篷的矮个男人边走边礼貌地问道。
这个人是这次任务的侦察兵之一。休斯是另一个。他们在那里帮助追踪他们的目标并监视森林。赫拉德的大多数侦察兵对大妖精都很友好,并且非常尊敬他的主人艾克。老游骑兵是她手下最好的侦察兵。
“没什么-ss,只是狼印,”休斯高兴地回答。
“啊,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侦察员怀尔说。
“不知道,森林狗没有那么危险,但是有一群人在我身后的树上看着我们,”大妖精告诉他。
“什么?你怎么知道?”那人问道,他惊慌地抽搐了一下。
“我一路上都嗅到了他们的踪迹。他们就在上面,但当我们靠近时,他们朝那个方向跑了,”休斯解释说。
大妖精的主人艾克应该能够通过观察鸟类的飞行或其他什么来发现守望者。休斯不需要这么做,因为大多数人闻起来就像腿上的一堆屎。他们很难被忽略。
怀尔若有所思地皱起眉头,花了几秒钟来处理这个问题。
“他们有多少人,你能告诉我些什么吗?”他问。
“有三个党卫队成员,身体都很健康,在我们党卫队到达之前,他们在这里等了一会儿,”休斯耸耸肩回答道。
“他妈的,他们可能不友好,”矮个子男人轻声咒骂。“我想不出一个好的理由让这样一个小团体在这种偏僻的地方闲逛。我有不愉快的怀疑,他们在这里等着我们。”
休斯点头表示同意。一般来说,森林里的一切都是危险的,充满敌意的。人类也是一个非常暴力的种族。他们开始为最奇怪的事情争吵。
“不过,他们在计划什么呢?三个人对我们构不成威胁,”侦察员沉思道。
“我们去问问他们。我喜欢问人们问题,”休斯建议道。
在与其他强盗简短交谈后,怀尔和大妖精溜进了路边的灌木丛中。他们一起昂首阔步地走进公路边的阴暗树林。他们慢慢移动,从侧面接近目标以隐藏自己,但很快就发现他们的隐身是不必要的。
“他们没有到处逗留。他们都往那边跑了,”休斯一边检查泥泞地上的一个靴印,一边沉思着。
由于春天的融化,森林仍然是潮湿的。泥浆让追踪猎物变得更容易,但也更难移动。这也意味着有很多讨厌的昆虫在飞来飞去。
“那条路通向大路。他们一定是在我们前面溜走了,”怀尔一边拍打着一只昆虫,一边指出。“这不是无辜路人会做的事。躲起来等我们走了会安全得多。”
“他们在等我们,他们去告诉别人他们发现了我们,”休斯建议道,他拍了拍落在他鼻尖的一只虫子。
“该死,我想你是对的。我们前面有埋伏。这是唯一有意义的事。他们一定是来找我们的,”侦察员承认地诅咒道。
休斯站了起来,开始向大路走去。
“你要去哪里?”他的同伴问。
“我要跟着他们。你留在这里。我马上回来,”大妖精一边回答一边跑了起来。
如果这些人要和他们的朋友碰面,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攻击,解决方法很简单。他会在事情发生前撞倒并杀死他们。这很容易。人类又胖又慢,而他不仅是个大妖精,还是个容器。
休斯穿过树林时,他的斗篷在身后飘起。他踩碎了靴子下的阔叶植物,并砸碎了试图阻挡他去路的细小树枝。
大妖精可以感觉到他血液中的长生不老药在沸腾,他下意识地用它来提高自己的速度。喝下长生不老药并用它来增强自己的能力使他成为了一个容器。
一条浅浅的林地小溪出现在他面前。它被春天融化的水淹没了。没有停下来,休斯跳了过去,落在另一边。
怀尔已经在他身后看不见了。人类侦察兵跟不上休斯。
一秒钟后,休斯冲出森林,回到阳光下。他穿过灌木丛,在土路中间停了下来。
他花了一秒钟嗅嗅空气,听听。他能听到他的部落偷来的马车在路上的嘎吱声。他的其他同伴现在远远落在他后面。
他能闻到他跟踪的人的气味。这个气味足够古老,他知道他们仍然领先他一点。随着一声充满期待的嘶嘶声,休斯一脚踢开地面,开始沿路追赶他的猎物。
全速冲刺时,他没花多长时间就赶上了。大妖精在看到他们之前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前方的小路有一个弯道挡住了他的视线,所以他放慢了速度,环顾四周。
他前面有三个人,迈着稳健的步伐在土路上跑着。第二个休斯几乎误认为他们是自己部落的成员。他们的衣服是同样破旧的皮革和粗糙的布料的混合物。他们的举止也是如此。
然而,大妖精认不出他们中的任何人,也认不出他们的气味。他们绝对是陌生人。他们是谁?他们是敌人,但是是什么样的敌人?当狩猎的欲望流过他的身体时,休斯舔了舔嘴唇。他们是谁并不重要,只要他们是可接受的猎物。
现在不是思考的时候;是时候罢工了。大妖精冲出道路,回到森林里,在那里他更难被发现。他有一个计划,他需要走在他们的前面。
休斯没有时间绝对秘密地移动,所以当他穿过灌木丛时发出了相当大的噪音。即使是粉红色的人类耳朵也可能听到他的声音。粉红色是一种愚蠢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