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客气了,叫我吕麦便是!我呢,最喜游山玩水,所以时常骑马出来,四处晃荡,一个人嘛,想去哪儿便去哪儿,自由自在,好不舒坦,所以啊,多数情况都是一人行路!这一路之上,若是遇着人家,拿钱换些吃的,又继续上路!这次出来,已经半年多了,盘缠也花得差不多了,所以便计划着往回走喽!这不,今日刚巧来到此处歇息,正好遇上了几位,真是缘分,缘分!嗯,咱们待会儿可得多喝上一杯才行!”
这人很是热情,拉着童陆坐下,又来扯小乙,小乙向他微微点头,身子却是往侧方转了转,没有让他碰着!吕麦呵呵一笑,弯腰示意他人坐下,没有再多上手!
童陆笑道,
“哎,是麦子的麦么?!”
那吕麦回道,
“正是!只因生在麦田之中,所以爹娘便给取了这个名儿!”
童陆嘻嘻笑了两声,不住点头,
“好名儿,好名儿!”
来而不往非礼也,童陆也简单与他介绍了几人,当然,出门在外,可不能随意把真名透露给他人,童陆所说的,也只是敷衍而已!
几人刚刚坐下,里边便走出了一人,一手抱着坛酒,另一手托着一个大碗。一见小乙几人,也是有些惊讶,突然出现这许多人,让他有些不大敢相信!瞧这模样,才是真的伙计!他有个四五十岁,头发所剩不多,胡须也已花白,没有经常打理,所以显得乱糟糟!但他愣了片刻,还是慢慢走了过来,放下东西,道,
“今日这是吹的什么风,怎会来了这许多贵客!几位稍等,我这就去拿肉拿酒过来!”
童陆笑道,
“难道此处不常有人过来不成?!”
那伙计弯腰回他,
“贵客有所不知,我们这里啊,曾经是个官驿,单只供那官家使用,后来天下太平,要不了这许多官驿,于是便官民同用了!我呢,独身一人,无牵无挂,在这儿当个伙计,也算是自得其乐!你们看啊,咱们驿馆的位置实在有些不大方便,从这地方往广州城去,可得用上快马,也需一日方能到达!往另外一方,也是一样!后来官府觉得太过不便,所以在我们驿馆两方各增加了一处驿馆,平衡了每日的行程!这样一来,我们这儿啊,就没那许多人夜宿喽。不过,往来客商不少,所以白日依然会有不少人过来吃喝,生意也还算过得去!他们吃喝完毕,便都去了下一处驿馆,才好安排下一日的行程,所以咱们这里,除非特殊情况,几乎都只有我一人!所以啊,刚才见着诸位,才会觉得惊讶!”
这伙计一下讲了许多,自觉怠慢了几人,于是连连赔礼,又道,
“看我这臭嘴,一说就是没完,竟是忘了要给贵客拿酒拿肉了!”
他拍着自己的嘴巴,啪啪直响,然后不住鞠躬,慢慢退了回去,闪身进了后厨,应该是去准备吃喝了!
童陆笑道,
“这伙计还满有趣的,待会我得与他喝上一杯才行!”
同桌那位取了碗过来,除了白青之外,都倒上了酒,就连小小的无名也不例外。他笑眯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