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倒吸了一口凉气,“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大概,是福大命大?”
顿时,雷蒙德看向槐诗的眼神就复杂起来。好像看着一个残奥会运动员,充满了敬佩和怜悯,其中竟然隐隐还有鼓励。
不要懈怠啊,年轻人,再接再厉!
完全不知道这货的脑回路是怎么回事儿。
在漫长的行进过程中,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倒是不觉得怎么无聊和紧张。雷蒙德是专业老司机了,早就见惯了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而槐诗纯粹是觉得这里挺爽的,心情放松又愉快。
似乎强化版的少司命对地狱的适应性也得到了足长的提升,在随着槐诗的大群渐渐产生雏形之后,来自地狱的排斥感和压力就小了许多。
区别就好像刚刚来的外地人和在本地住了两三年的外地人。
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诅咒依旧对他充满了威胁。
就算隔着全套防护和头盔,在窗外阳光的暴晒之下,他依旧能够感觉到皮肤一阵干裂和痛苦,有的时候动动嘴,脸上干涸的皮肤就会龟裂。
虽然还会迅速复原,但就特别难受。
哪怕槐诗将体内的生态圈切换成了沙漠状态,依旧没有起到多大用。但至少灌了几瓶啤酒之后,龟裂的现象就减缓了许多。
“还有多远?”
“过了这个环区,向前大概七十公里就到最接近的地下入口了,向下的话,大概还要走个三四个小时,可能会绕远,因为地下的状况我们也不清楚,到时候只能随机应变。”
雷蒙德瞥了一眼白猫屁股下面的导航显示屏,顺手挠了一下猫。
然后被白猫狠狠的给了一爪子。
手套都差点被割破。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穿过了那些层层叠叠的厂房,深入了这一片千篇一律好像复制黏贴一般的死寂都市之中。
在一团乱麻的高架桥之间,无数灰白色的高楼像是密林一样杂乱的竖立在地表上。
没有任何的窗户,甚至看不见入口。
好像只是纯粹的某种类似混凝土的实心岩块堆砌而成,让人联想到墓碑等等某种不快的意味。
而在无数高楼之间,有些地块则已经彻底崩塌了,露出下面缓缓运转的巨型机械结构。一阵阵黑烟偶尔会从其中喷涌而出,迸发尖锐的声音。
他们已经渐渐深入了黄昏之乡。
根据槐诗的估计,整个黄昏之乡具体的面积,大概有琼州那样的大小,说不定还再小一圈。因为太过详细的数据无法统计。
黄昏之乡在诸多地狱的分类里,属于是最隐匿的沉没型。
在被沙尘暴和毫无征兆的落雪、暴雨以及暴风所笼罩的边缘处,越是向外侧走,所见到的就越是稀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