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二十七的春天,帝国军团终于恢复了向南进方的进攻。
在明媚的春光下,帝国军团的飞机不间断的对美军的防军、车队实施轰炸,在空中掩护下,步兵以及坦克部队开始进攻了。
大炮轰,步兵冲,关键还是要靠步兵冲,决定战争最后的胜利的,仍然是步兵!
三月二十四日,第275团准备开进支希尔市,其实就是一个小镇子,虽然镇子不大,但是却是通往加利福尼亚的要道,在镇子周围驻扎着一个团的美军。
一通炮击之后,河边的树森或是被炸断了,或被只剩下光秃秃的主杆,在镇子外面开阔平坦的田地里长着大片的小麦。绿色色的麦穗在四尺多高的麦杆上随风摇曳,些许露珠的麦叶上闪闪发光。
“啾!啾……”
迫击炮弹带着刺耳的尖啸声落在麦田里,炸出了一个又一个弹坑,在爆炸的冲击波中,麦浪起伏不定。
风吹麦浪的场景,总是会让人想起家乡城外的麦田,抱着枪趴在弹坑中的康明伟,不知为什么总也打不起精神来。听着麦浪的沙沙声,他想到了小时候和妻子一起在麦田里奔跑的一幕幕。
有些想家了。
他想家了,想念怀有身孕的妻子,想念未出世的孩子。
战斗是在清晨时分打响的,太阳已经升起来来了,阳光照得战场上,把麦叶上的露水珠照的闪闪发光,宛如水晶一般。
“突……突……”
突然一阵机枪声打断康明伟的思绪,尽管趴在弹坑中,他仍然可以感受到子弹在没腹深的麦田里掠过时的危险,子弹像收割机似的打的麦草纷飞。
在机枪射击暂时中断的瞬间,朦胧的宁静给人一种奇特的错觉。这里距敌人的堑壕只有五六十米远,如果抬头看得见胸墙面晃动着的人头。
深吸一口气,在机枪停止射击的瞬间,他又一次半猫站起了身来,在麦穗之间露出半截身子的他沉着地瞄准,然后扣动扳机放了一枪后,迅速的趴了下来。
又一次,机枪声响起。子弹的啸声从他的头顶上掠过。
就在这时,康明伟听到身后传来的动静,他立即调转枪口。
“谁。”
“康上兵,是我,福忠明。”
然后一个人影骨碌一下滚进坑里来。是福忠兵一等兵,他顺着田垅爬过来,他来自坦桑尼亚殖民地,他的父亲是农场劳工,母亲是当地土著,不过他的肤色并不黑,只是稍微暗一些而已,甚至从五官上也看不到黑人特有的厚嘴唇之类的五官特征。这家伙是个胆子很大的家伙。
“上兵,能给我支烟吗?”
康明伟递给他一支烟。然后又摸出火柴,福忠明叼着烟对着火后,靠着弹坑,美美的抽了一口,然后,作出很享受的样子。他小声地自言自语道。
“抽完这根烟,就是死了,也没有遗憾了。”
说完,他就悄悄地伸出头望了望。离他们四五米远的几个战友,扎在一堆儿射击着。
“打仗的目的是杀死敌人,让自己活着!”
康明伟扯下一些麦穗,然后把它们小心翼翼的插在钢盔的扎带上,在麦田里它可以起到伪装的作用。
在康明伟看来,在战争之中首先必须要保护好自己,只有如此才能够更好的杀伤敌人。这才是赢得战争的真正手段,哪里像他们这些非洲佬一样,动不动就是什么死呀活了。
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什么是战争。当然了,也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赢得战争的手段,所以他们才会成为帝国的附庸。
“哎呀,康上兵,我们帝国军人,不就应该是以报效帝国,以死效忠为已任嘛!”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福忠明的语气显得非常认真,甚至语气里带着一些不满,当然他并不敢表现出来,因为康上兵是真正的明人。
“反正吧,只要报效帝国那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