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刻的林月,早就从怀里掏出来黑布,蒙着眼睛回家去了。
到了家里,将自行车推进了院子里,林月去北头看余青云。
“买骨头了吗?”见林月进来,余青云瞪着眼睛问。
“没有,没买到。”
余青云有些发蔫。
“那个,我有钱,你买吧,我给你钱。”
林月挑眉:“你不食人间烟火吗?现在买肉要肉票的,而且就算有肉票也不行,大骨头都要有熟人才能买到的。”
现在买肉都是肉票,排骨受欢迎,要找熟人买,但是大骨头基本没人要,有熟人买肉就给搭称,送人情了。
就算没送出去,卖肉的自己带回去,熬汤喝。反正不认识的人要买,基本很困难。
余青云更郁闷了。
“我,我就是想吃这一口啊。我有钱,可是我没有肉票。”
林月低叹:“给你炖只鸡行不行。”
余青云撇嘴,委屈的点了点头。
末了,又嘀嘀咕咕起来:“每次我受了伤,生了病,爱琴都给我炖骨头了,她不在了,没人给我炖骨头了。”
林月的身体微微震了一下,扭头看了看余青云,心里忽然有些酸涩。
这是一个痴情的男人。
即便媳妇死了这么多年,依然是念念不忘的。
而且在生病的时候,人也是格外的脆弱,所以才会更加怀念与爱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吧。
“行了,今天先炖鸡吧。我过几天给你搞点大骨头去。”
余青云闷闷地嗯了一声。
林月去找支书,让他帮忙在大队里买了一只大公鸡。
转头回家给炖了,给孩子们留了一些,剩下的都给余青云捧了过去。
回来的时候,又去村部给饭店打了电话。
问问他们方便留一些大骨头不。
“月姐,你要大骨头做啥,那东西也没营养的,不如给你留点里脊肉,或者肘子都行。”
饭店里,临时负责的是李谦的一个表妹,名叫田蕊,和林月也是熟悉的。
“不,不,我家里一个亲戚摔断了骨头,不是说,吃啥补啥,他就闹着要吃大骨头汤。可我这边买不到啊。”
“这样啊,没事,月姐你尽管来,我们这里大骨头很多的。回头给你留点。”
饭店买猪肉都是半扇半扇的来,有肉有骨头的,可没人买骨头啊,这年头人们都知道要吃肉,骨头没什么人待见的,更加不会去饭店买骨头吃。
“那行,既然骨头你们那里没人要,不如卖给我,还有鸡心、鸡肝啥的,要是没人要,我也要,我买。”
田蕊这么一说,林月猛然想起来,这个时候的人对饮食文化还很偏激。
很多动物的下水,爪子都是不喜欢吃的。
一直要到二十年后,人们才会发现,鸡鸭兔子身上最好吃的就是那些内脏和零件了,什么酸辣鸡爪,爆炒鸡心,麻辣兔头,九九鸭脖之类的。
而这些,在这个年代根本没人喜欢吃的,因为没肉。
田蕊听她这么一说,也没怎么在意,满口答应了下来。
林月帮了李谦,是李谦认下的妹子,田蕊也很喜欢林月的性格,自然不会和她计较这些的。
这些东西很多客人是不要的,最后还不是一样丢了。
不如给林月呢。
田蕊挂了电话,吩咐厨房,将鸡的内脏,鸡头鸡爪子鸡翅膀都给林月留出来。
饭店里的一个服务员和田蕊是老乡,叫李金凤。
李金凤听到了田蕊的吩咐,一脸疑惑。
“她要那个做啥,喂狗啊。”
“不是,好像是人吃吧。”田蕊不在意的回答。
李金凤嗤笑了一声:“农村人就是农村人,家里穷,就只能捡这些垃圾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