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逐水而居是个迁徙定律。
他们自然有自己的智慧,很明白这片蛮荒世界到底有多大,也清楚自己有多么脆弱,缺少任何一种必要的生存资源,都会导致许多族人倒下,水作为最基础、最重要的生存资源,脱离水源进行的大规模迁徙,就是一场奔赴死亡的悲歌。
作为迁徙老手,华胥氏这方面的经验非常丰富,所以,她总是循着河流前行,无论去往何方,都要保证自己身边有水。
此时的驻扎点自然也不例外。
一场滂沱大雨在白天的时候笼罩了这里,导致大河水位上升,河水奔腾,湿润的空气中弥漫着泥土与树木的气味。
所谓的帐篷就是用木头搭起个架子,上面披上兽皮,勉强遮风挡雨,这样的地方对于一个正在迁徙的部落来说都是稀少而珍贵的,只有极少数特权阶级才能享受,比如华胥氏,比如巫师,再比如不久前战斗中受伤的人,余者不论男女老少,全都在远离河流的地方露宿,一眼望去,一溜儿裹着兽皮的人密密麻麻的躺成一大片,极为壮观。
伤员们的帐篷很好辨认,比较大一些的就是,这样可以同时塞进去很多个人。
除了这些比较大的帐篷外,两顶小帐篷就是华胥氏和巫师的了。
华胥氏的帐篷离我不远,这个女人执拗的认为,部落欠了我一个很大的人情,在我受伤期间,她有责任看护我的安全,那么远处那顶小帐篷就是那位巫师的了。
粗略环视了周遭一圈后,我紧了紧身上的衣服,随后快步往那边走去,透过兽皮的缝隙,隐约可见里面火光摇曳,应该是老家伙帐篷里还烧着火堆,驱散阴寒侵袭,倒是很会享受。
站在帐篷前后,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腰间的天官刃,略一犹豫,最终还是没有将之摘下,随后撩开帘子走了进去。
巫师没有入睡,盘坐在篝火堆前的一张兽皮垫子上,双手插在裤裆,笑容非常灿烂,本就皱巴巴的脸上皱纹挤成一团,看起来像一朵不太正经的老菊花。
今夜,他的眼睛非常明亮,早没了第一次接触时浑浊的样子,眼神是精气神的一种外在体现,看他这个样子,再当百十来年老祸害完全没压力,哪里还有半点随时要死的架势?
说实话,我是挺佩服他的,奥斯卡都欠他个小金人,为了迷惑别人,吃顿饭的工夫崩了几十个屁,法斗见了他都得拱拱手说一声大哥你牛逼,属于是一点脸都不要了。
当然,但凡他要点脸的话,也不会在做了那么多狗屁倒灶的事情后,还能笑嘻嘻的出现在我面前,反正我做不到这一步。
“讲真的,你能这么快就找到我,我很意外。”
老东西插在裤裆的手搔了搔大腿根儿,一点都不讲究形象。
“我也跟你说句真的,你这句话说出来我一点都不开心,因为你但凡用点心思,我肯定不可能这么快把你找出来。”
我叹了口气:“不是我说你,你好歹把药方换一下,难道不行吗?
你给梵身天吃的那药,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昆仑山来的吧?那就是我们老卫家自己祖传的药,特娘的老子刚入行的时候,遇到卫道子那条老狗留下的大坑时,老子就见过那个方子,那条老狗信誓旦旦的说,方子好用,多吃,多生孩子。
你现在拿出那个方子来混弄谁呢?我要是再不知道谁在阴我,那我智商就有问题。
你也甭提什么意外不意外的,你这是压根儿就没拿我当人看,把我的尊严和智商按在地上狠狠摩擦啊,摩擦完你还告诉我我做的不错,这不是鞭尸羞辱我是什么?”
“话不能这么说。”
老东西语重心长的说道:“那我还能害你吗?还能侮辱打击最后践踏你吗?都是自家孩子,我要是不把你当人看,那我成啥了?
另外,我们好歹也是你的长辈,你总不能一口一个老狗的喊我们吧?这说出去我们可咋做人?”
哟呵,你们什么时候做过人了?
我肃然起敬:“说实话,我没想到你居然会有想做个人这种伟大的理想,真是志存高远啊!
难道正应了那句话,人这东西,越缺什么,就越想要什么?”
老东西轻轻叹息:“你说话刻薄的样子像极了我爹,当年他就这么骂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