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一个人住,便深夜跑去了男友刘承允租的房子。
我和他谈了两年,初见时是在大学社团的联谊会上。
他戴着一副眼镜,闷在角落里局促不安。
穿着土里土气,早就过时的衣服。
晚会上,有人摔倒,手中果酒撒在我的领口,不知道那人是不小心还是存心。
毕竟,从小到大,因为胸大的原因我受到
很多异样的眼光。
一时,湿透的衣衫紧贴着皮肤,勾勒出我姣好的胸部。
摔倒的女生,拿着纸道歉说
「真是不好意思,看我手脚不利索的」
她拿着纸用力擦着我衣服上的果酒。
胸部因为剧烈摩擦而晃动,场上男士热烈的目光看得我不知所措。
承允一路小跑过来,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腼腆地说
「衣服有点脏,刚洗过的,还请不要介意」
刚洗过的衣服带着一股阳光的味道,衣服大概穿了多年,发白褪色破旧。
我感激地说道
「谢谢你,衣服我洗好后送你」
后来,与他逐渐相处中,瞒着家人,我爱上了他。
他和我想得一样,是个农村阳光大男孩。
承允很帅,就是不会穿搭。
他每个月生活费只有一千,和我谈恋爱时他会出去兼职。
家教,小时工,食堂兼职,快递分拣,他的课余时间被兼职占得满满当当。
我说,我可以养他。
他说想要给我一个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