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征气哼哼的蹬着单车,“我就知道,你这个女人,眼睛里面就只装的下钱,老子要是跟七年前一样穷,现在你估计都不带看我一眼。”
陈娇娇理所当然:“对啊,我看你干嘛?看你长得帅?帅是能当饭吃还是能当水喝?钱才是硬通货啊帅哥,七年你都还没长大吗?”
徐征气得猛地加快了速度,惯性使陈娇娇猛地往前一扑,下意识的抱紧了徐征的腰。
徐征不自觉的扬起了嘴角。
七年前他痛恨陈娇娇浑身铜臭,狗眼看人低,欺他少年穷。
但七年后,他害怕陈娇娇不喜欢钱。
因为他最多的,就只有钱。
陈娇娇如果连钱都不喜欢了,那他不自信自己还有什么别的长处能够留住她。
换个角度想的话,喜欢他的钱,跟喜欢他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不然陈娇娇为什么只喜欢他的钱,不喜欢别人的钱呢?
对吧。
逻辑鬼才。
天色黑了下来,徐征骑单车起码骑了半个小时,还迟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陈娇娇终于忍不住问:“我们到底要去哪儿?”
徐征神神秘秘的卖关子:“等到了你就知道了。”
陈娇娇撬不开他的嘴,只能无聊的转了话题。
“我说,你现在是个黑户,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出来,真的没关系吗?徐鸿锡和唐元忠知不知道你没死?”
徐征道:“你男人不管是不是黑户,都能混得风生水起,至于那两个老不死的,根本不用担心他们。”
“好吧。”
一个小时后,徐征终于在一个地方停了下来。
陈娇娇抬头盯着面前的苍蝇馆子,有些不敢置信的问徐征:“你不要告诉我,骑了一个半小时的车,就是为了来吃一口肉夹馍?”
徐征竟然理直气壮:“对啊,你不是爱吃吗?”
陈娇娇只想一脚蹬死她。
拍戏是个力气活儿,她今天耗费那么多体力,下班了连公司都没去,就想回家好好躺在沙发上休息一下。
结果徐征这个崽种,硬是拉她跑这么远,就为了吃个肉夹馍?!
还是骑单车过来的?!
你没事儿吧?
你没事儿吧??
可是徐征的兴致却很高,坐下之后就让老板上了双份的餐。
陈娇娇惊讶的发现:“你的洁癖不药而愈了?”
犹记得七年后第一次跟徐征重逢的时候,两人就坐在这家小馆子里。
徐征坐了一顿饭的时间,愣是没动一下筷子。
可是现在,都不用陈娇娇说,肉夹馍往嘴里面送得那叫一个干脆。
陈娇娇此时都怀疑面前这个徐征是不是被谁夺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