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他路过时,还一口唾沫吐在他脚边。
还好是王秀才有点影响力,他家的轿子在旁边,街坊们倒也不敢太过分。
铃兰自然是低着头,不跟人闹起来了。
一路无话。
到了王家,也不是走正门,小轿从侧门进去,直接停在了新房门口。
丫鬟与婆子又将新娘子扶了进去。
期间由于动作大,头上的盖头都吹落一次,得益于化妆技术,还真没人看出来新娘子是个男的。
王家不比百家,有不少下人的。
这天多少也算是是一件事,还是摆了几桌席面,下人们放了一天假,吃一顿席。
铃兰总算见到了王秀才。
他五十来岁,留着长须,头发都有些发白了,也许是心中不耐烦,沉这个脸,倒是像谁欠他八百万似的。
“贤,贤婿,我敬你一杯。”
铃兰慌慌忙忙站了起来,举起酒杯。
王秀才脸色立刻垮了下去。
铃兰赶紧改口。
“王,王兄,我敬你一杯。”
好了。
王秀才脸色更加难看了。
其他下人则是拼命憋笑,生怕自己忍不住笑出来,得罪了老爷。
好在,王秀才还是给了面子。
虽然他极其不情愿,但还是拿起酒杯,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然后将酒杯往后一扔。
阴沉着脸转身离去。
铃兰脸上的笑容扩大。
今晚妥了!
就在刚才碰杯的时候,她已经将藏在指甲中的药粉弹入了王秀才的酒杯。
五日迷情疯狗粉!
按照系统的说法,这个药粉只要一点点,就能让人变成失去理智只知道发情的公狗,而且,药效有五天!
啧啧。
想想都刺激了。
更绝的是,那三日唐尸散的药效只有三天。
这意味着三天后,百文韬将彻底清醒而且要面对失去理智只知道发情的王秀才。
兴奋!
太让人兴奋了。
喝酒时,铃兰忍不住手都抖了起来。
“百童生,你这是怎么了?攀上咱家老爷给你兴奋成这样啊。”
一名下人看到他这做派,忍不住开口讽刺。
铃兰瞪了那人一眼,“没大没小,我是你们老爷的丈人,也就是你们的主子,跟我这样说话啊,信不信要挨板子。”
有人听到这话立刻就笑了。
“百童生,你没见老爷刚才话都不屑与你说吗?你不会以为你女儿是来当主母的吧,哈哈哈哈哈。”
铃兰立刻就“生气”了。
“我女儿天生丽质,也许就得到你家主子欢心呢,哼哼,信不信到时候我只要一句话,让你们全都扣月例啊。”
这话打击面就广了,好几个下人都露出不服的神情。
“还天生丽质!也不看看你自己那副尊容,我跟你说,我家老爷这些年抬进门的女人,比你家女儿漂亮的多去了,真正得他欢心的一个都没有!”
铃兰就做出一副你们不懂的样子。
“那可说不准!”
他站起来,仰着头。
“不服,咱们去听墙角。”
众人都是一愣。
听新郎新娘的墙角,在当地也算是一个习俗了,不过一般都是新郎的朋友才做的,他们下人,再加上老丈人,这就很怪啊。
铃兰却是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