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距离此处不远。
以沈翊的脚程,半个时辰就看了到城门,此时刚好赶上城门大开。
进城的和出城排成了两道人流。
乌泱泱地相向而行。
沈翊此刻靠着千面神功换了一副模样,身形壮硕,布衣挽袖的一个精壮汉子。
他随着大流混入邺城。
邺城是个小城。
与东郡的郡城差距颇大。
坐镇的镇抚司最高也只是个总旗,江湖一流的修为,不过寻常江湖人还是不敢轻易招惹。
镇抚司之所以可怕。
不是在于个别武者的强弱。
而是背靠朝廷的强大底气,是九州三十六郡源源不断的玄衣卫撑腰。
若是有江湖人今天挑了邺城的总旗,第二天就会有江淮郡的试百户或者百户带人来找场子。
几乎无穷无尽,直至贼人授首。
要是沈翊没学会易容,亦将面临无休止的追杀,要么就被抓入诏狱,要么就一辈子东躲西藏。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
那就是变得足够强。
强到镇抚司都忌惮,不愿意找你的麻烦。
而这,正是沈翊要走的道路。
入城的沈翊没有耽搁。
找了个面善的路人问明了路线,便风风火火直奔车行。
车行里买马车,一般都是根据需求大小,规格,形制来订做的。
但沈翊哪有时间等候。
便问伙计行里有没有现成的。
伙计也犯了难,索性有车行掌柜的出面,说自家里刚从车行提了一辆,用了没几天。
九成九新。
沈翊一拍板,就它了。
说罢,便掏出陶桃给的钱囊,爽快地付了定金,让老板去家提车,顺便说通老板给配了一匹拉车的好马。
掌柜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商人。
他许是没想到沈翊一个衣着朴素的汉子,竟然如此爽快,想必是背后主子有实力。
顿时变得喜笑颜开。
掌柜将沈翊请进内室。
看茶休息等候。
沈翊忽的想起什么,端起茶哧溜一口:
“掌柜,我听说昨日城门口很热闹噢,你有听说吗?”
掌柜的也是个健谈的人。
他作为车行的掌柜更是消息灵活。
当即呵呵一笑:
“自然是听说了。”
“十几个衣衫褴褛的女子进城。”
“自是引起不小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