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完,忍不住用脚尖轻轻踢了踢谢昭的鞋面,“你没有和我说什么时候回来,我害怕。”
两个小时的路。
哪怕是骑自行车,也得一个小时。
没有路灯,只有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她哪儿能不担心?
谢昭一愣。
他情不自禁伸手,将林暮雨揽进了怀里。
她毛茸茸的脑袋贴在自己的胸膛上,气息温热,叫他惬意的眯起眉眼。
“对不起媳妇儿。”
谢昭的下巴靠在林暮雨的脑袋顶上,磨蹭了一下,“今天宴会上发生了些事,耽搁我不少功夫,我先去洗一下,等会儿去屋子里告诉你。”
“外面冷,风大,你先回去,我马上就来。”
林暮雨点点头。
谢昭回来,她的心也放了下来,转身快步回了房间。
田秀芬给谢昭留了两个暖水瓶的热水。
谢昭进了厨房,掀开锅盖,果然发现里面用热水温着的一碗宵夜。
是红烧肉盖饭。
田秀芬还是很宠他。
一层厚厚的,油汪汪的肉,放着一根青椒,一颗蒜,下面盖着一层米饭,被浓油赤酱泡透,格外诱人。
谢昭骑了一路,的确是饿了。
他先洗了个脸,又找了个桶,把暖水瓶的热水倒进去,兑了点冷水,把身上洗了洗,最后把脚放了进去。
顺手端起饭碗,开始吃饭。
一口接着一口,肉香弥漫在口腔,满足无比。
脚下滚烫,驱走疲惫,谢昭惬意的眯起眼,静静享受这一刻。
洗完脚,收拾完毕,顺带连碗也一起洗了。
他轻手轻脚走回屋子,推开门的一刹那,愣了一下。
林暮雨靠在床头,微微侧着身子,睡着了。
昏黄色的煤油灯,灯火爆开的刹那,她的影子也跟着轻轻摇曳了一下。
碎发浅浅遮住她的眉眼,温柔得不像话。
长而卷翘的睫毛,被灯光投落在她的下眼睑上,形成一片小小扇形的阴影。
静谧而美好。
林暮雨的手里还拿着一本英语单词,翻开的那一页上都是她做的记号。
谢昭走过去,拿起来,看了一眼,忍不住嘴角扬了起来。
“ardent。”
释义:热烈的,炽热的。
而下面则是一行小小的,中文标注的英文单词念法。
“啊等特。”
谢昭轻声念了一遍,嘴角高高扬起。
上辈子,自己正儿八经学英文还是在二十五岁往后了。
那时候自己去了杭城,开始跟着别人搞外贸,一开始没有足够的创业基金和经验,只能跟着大老板身后拎包。
时常要接触到英文原件,为了不被踢掉,他自学英文,而那会儿记不住英文发音,就会用中文标注。
如今重生一世,结果自家媳妇儿也这样学英文。
还真是,有种莫名的可爱和怀念。
谢昭忍不住低头,在林暮雨的额头上轻轻亲了一口。
柔软带着一点湿热,她一下子惊醒了。
结果睁开眼就看见谢昭正看着她笑,另一只手拿着她做了标记的英文字典。
林暮雨一下子就明白了。
“你,你干嘛?”
她有些羞赧。
伸手快速的从谢昭的手里想要夺过来。
这人!
笑话自己呢!
“媳妇儿,你想不想知道学习英文最快的方式?”
谢昭忽然笑眯眯的盯着她,开口道。
林暮雨被他带得转移了思绪,顿了一下,旋即好奇又疑惑的看着他。
“什么?”
她漂亮的杏眸圆圆,水润带着一点细碎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