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梅,你这傻丫头,这酒不是这么喝的!”
推开了孙建伍的手,柳春梅解开了脖子上的围巾,把身子靠在了椅子上。
“猪头,我都喝了,你的酒怎么不喝?你欺负我……”
苦笑了一声,孙建伍坐回了自己的位置,端起了酒杯也是一仰脖一口喝下。
一杯酒下肚,让孙建伍的又冷又湿的身体,多少有了些温度。
柳春梅的脸上,也明显泛出一抹桃花红。拄着个小脑袋,柳春梅眼神迷离,嘟嘟着一张性感的小嘴,在暖黄色灯光的映衬下,活像只憨态可掬的小猫咪。
“伍哥,你知道吗?你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大傻蛋!从你第一次救我的时候,我就喜欢你……然后我就想着怎么去接近你,可你这个猪头,真是不解风情,一点儿也看不出来我对你的心思。”
“猪头,后来我和你好了,宿舍里所有的闺蜜又都劝我。可是只有我知道,虽然你和追我的那些人比起来,你什么都没有。但是你能给我的就是一颗心,一颗真正爱我的心……”
柳春梅再一次把酒杯倒满,涨红着一张好看的小脸,她把酒杯端起。
“伍爷!哈哈,丁子他们也真是的,就喜欢把你叫的这么老。但是伍爷这个称呼,我喜欢!因为我眼里的孙建伍,就是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身上充满了侠义与胆气的大英雄!来,伍爷,这杯酒,我还敬你!敬我的男人有朝一日,一定会是个屹立在云端的大英雄!”
端起的酒,再一次被柳春梅喝干。
“春梅,你别这么喝…这么喝伤身体…”
“伍爷,猪头,原谅我……”
晃了两晃,柳春梅摇晃的身体,再也坚持不住了。
把着桌角,她身子一歪,直接出溜到了桌子底下。
“唉!”
扶起了柳春梅,孙建伍心疼地给她擦去了嘴角边的口水。
“猪头…”
“猪头……”
“服务员,麻烦结账。”
………
东林路上一排昏黄的路灯下面,一个长长的影子从远到近,从大到小的,不时地变化着各种形态。
这影子一会拉长的,好像高低错落的山峰。一会儿横扯的,又像个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老人。
背着柳春梅,孙建伍缓步走在路灯的下面。
看着脚下的影子,他的脑子里突然想起了,第一次骑车驮着柳春梅赶回化肥厂宿舍的情景。
那天晚上,夜也是这么黑。
那天晚上,夜也是这么静。
人还是那个人啊,但是唯独今天的感觉,好像是那么的奇怪。
抬起了手腕,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扭头看了一眼,背上的柳春梅早已经醉的不省人事。搂着孙建伍的脖子,侧着脸,柳春梅甚至都小声地打起了呼噜。
现在的这个时间,送她回化肥厂,肯定是回不去。
要是背着她,回家属院老张头的家里。那一个屋子两三个大男人,铁定也是不方便。
再说了,真要是在家属院遇见了厂里的熟人,这大晚上的,孙建伍背着柳春梅算怎么回事儿?传出去,就是无根的唾沫,也会对柳春梅产生极坏的影响。
要知道在一个单位,扯老婆舌的的威力,绝对不亚于一颗小型的原子弹!
站在原地,孙建伍一时间真是没了办法。
空看着马路,怎么想,也想不出一个好对策。
偏偏这个时候,天上又稀稀拉拉地掉起了雨点。而后背上的柳春梅也搂紧了孙建伍的脖子,一脸难受地喃喃低语:
“猪头,我好冷……”
“唉!”
叹了一口气,孙建伍托着柳春梅屁股的手腕,使劲的往上提了提。回头看了一眼,正眯着眼睛皱着眉头的柳春梅后,孙建伍喘了口大气,腿上加快了速度,向着不远处的文化宫跑去。
孙建伍记得离文化宫后院不远的拐角,有一个国营的旅店。那还是上回他和丁子他们几个人,在那个苏联人开的新疆羊肉串店里喝多了,二虎给找的地方。
按着记忆,孙建伍背着柳春梅,一路跌跌撞撞地跑到了文化宫后院的巷子里。走了几步终于在街口的拐弯处,看到了一个闪着五颜六色霓虹灯的大牌子。
那牌子在绚烂的灯光照射下,显得格外的刺眼。离得近了孙建伍才看清,门上的牌子上端端正正地写着四个大字:“忘情旅馆”。
叫醒了柜台里的服务员,孙建伍和她要一个两张床的标准间。
可睡眼惺忪的服务员揉着眼皮,翻了半天的登记本,愣是一个空余的两人间也没找到。
张大了嘴,打着哈欠,这小姑娘仔细的又翻了一遍本子。上查下查,核对了半天,总算找到了一个只有一张大床的夫妻间。
一听服务员说,就剩下了这一个屋,孙建伍当时就犯了难。
别看他和柳春梅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不假。可是真正亲近的举动,也就仅限于两个人碰碰嘴。
每次他俩到了想更深层次交流的时候,可能是出于那个年代固有的保守思想,两个人又都十分克制地停了手。
盯着服务员手里的钥匙,孙建伍正犹豫不决的时候,肩膀上的柳春梅突然小声地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