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李晓峰的案子开庭了。
公诉人先是洋洋洒洒的列举了一系列的证据,包括李晓峰跟沈佳琪进入酒店房间的证据,以及沈佳琪体内的dna检测报告,以及沈佳琪和魏建军两个人的供述。
公诉人发言完毕之后,乐馨儿站了起来,用自信满满语气说:“我方认为控诉人的视频录像是不完整的,是经过了剪辑的,不足以作为证据!”
公诉人:“我反对,视频证据经过了剪辑,是因为时间太长,为了剪掉跟本案无关的内容,为了方便观看。
可这段视频本身没有经过剪辑,是完整的,完全可以作为本案的有力证据!”
“可是,我方认为,被剪辑过的视频证据,其中一部分是对我的当事人极为有利的证据。
因为根据我的当事人陈述,房间内是有第三个人存在的,而这第三个人,就是本案的证人之一,魏建军。”
公诉人:“我反对,你没有证据证明,被剪掉的视频中,有证人魏建军的存在。”
“可我有证据表明,魏建军跟本案的受害者沈佳琪,有异常亲密的关系,我这边最新向法院提供的一份证据表明,经过法医的检测,受害人体内存在魏建军的dna物质。
因此,鉴于魏建军跟受害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他的证言证词,不应该被采纳。
另外,根据受害人体内dna物质的存活程度,在本案发生的这段时间内,受害人和魏建军很可能也发生过关系。”
沈佳琪抬头望向了魏建军,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魏建军耸了耸肩,满脸的无奈,神情似乎也有些后悔。
公诉人:“我反对,这只是你的推测,这种医学上的时间鉴定,没有那么的精确,即便是有,也有很大可能是在案发之前。”
“就算是在案发之前,也可以说明,受害人和证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另外,我这边还有一份证据。
法医从我当事人器官上收集的证据中,发现了受害人的唾液,却没有发现受害人的体液,我想问一下诸位,大家都是成年人,请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这种状况?”
李晓峰微笑着冲乐馨儿竖起了自己的大拇指,乐馨儿白了他一眼,但脸上却出现了一丝红晕。
公诉人:“我反对,反对辩方律师进行误导性的辩论,受害人当时处于酒精麻醉状态,在受害人无力反抗的情况下,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乐馨儿又出示了一份证据道:“这是一份当天对受害人血液酒精含量的报告,从这份报告显示,受害人当时不处于醉酒状态。”
公诉人:“我反对,每个人的耐酒精程度不同,有些人可能是千杯不醉,但还有一些人,可能一杯酒就会醉倒!”
“可受害人显然更偏向于那种千杯不醉的群体,我这边有受害人同事和朋友的一些供词,这些供词都可以证明,被害人的酒量好得很,这点酒,根本就不足以让她造成麻醉的程度。
另外,我这边还有酒店房间隔壁客人的供词,根据他们的供述,当天案发的时候,案发房间内,没有听到隔壁房间的动静。
我亲自到两个酒店房间测试过,酒店墙壁的隔音效果很一般,如果受害人发出了呼叫,隔壁可以很清晰的听到。
如果公诉人对这一点有异议的话,我建议大家可以一起去这两个房间里听一下,这样大家心里也就有一个基本的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