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最危险的一场仗,他带着7名战士穿越敌人的炮火封锁线,要去打掉敌人的一个火力点。”
“一发榴霰弹打下来……死了四个,重伤一个。”
“对了,榴霰弹是什么你知道不?”陈籍问道。
秦天摇了摇头。
牛犇则在一旁说道:“大口径榴弹炮打的一种炮弹,和普通榴弹里面装炸药和预制破片不同。榴霰弹的里面,装的是筷子粗细,手指长短的黑色钢针或者箭簇。一发榴霰弹里,装几千枚。这种弹,不是落地爆炸的,是凌空爆炸的。然后将里面的钢针或者箭簇,泼洒下来,就像下雨和天女散花一样。半径七八十米之内,无防护的有生目标,都会被无差别钉成刺猬。”
“旅里以前122的榴霰弹实弹训练的时候,在靶场打死过一头野猪,全烂了……惨的不行……”
秦天倒吸一口冷气。
“竟然还有这么狠毒的炮弹?”
牛犇则满不在意:“这算啥,白磷发烟弹才厉害呢……一丁点火星子,就能把骨头烧穿,都扑不灭的!”
而陈籍,则是摆了摆手,说道:“老头当时,就是冲在最前面。”
“但凡走慢十步,就没我了。”
“后来,老头留了一个兵照顾伤员和尸体。”
“自己带着最后一个战士,他们两个人上去,把敌人火力点给炸了。”
“回来的时候,还把四具尸体和重伤员,拖了回来。”
秦天心中一凛。
这样的凶险,光是听着,就心惊胆颤。
亲身经历,得是种什么感觉啊……
陈籍则是歪了歪头,眼中带着点笑意地看着秦天:“我们不是地方上的那些官僚……”
“我们是军队!”
“那是真流血流汗,断胳膊断腿,死人的地方!”
“每一个营连级的军事主官身后,都有几百双眼睛看着呢!”
“老头是带兵出来的,最明白什么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你怕死,不身先士卒,谁还服你?谁还跟你打仗?”
“国家和人民遇到了危难,遇到了灾情,军队不冲在最困难最危险的地方,谁还信咱们这支军队?”
“大丈夫,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所以,我就来了最危险的部队,也是立功最大的部队!”
“一条命而已,真就那么重要?怕个啥?”
“真以为部队里的军二代全都是赵蒙生?”
“老头给我起名叫陈籍!而不是陈季。就是让我当个真正的军人。而不是流氓政客。”
秦天动容。
一旁的牛犇则是说道:“确实,俺就服俺们营长和教导员。永远都是带头冲锋的!”
秦天立刻回想起来。
上一次剿匪战斗的时候,陈籍就是自己带领突击队,冲在了最前面!
整场战斗,最危险的,也正是他!
自己突入最深处,营救人质,面临被包围打死的风险。
可不就是先登、陷阵、夺旗、斩将?
心中,已经对眼前这位汉子,心中多了几分敬佩。
短暂的聊天过后,陈籍三人离开了甲板。
说来也奇怪。
后面六七天的路途上,秦天愣是没在船上再见到人影。
找都没找见。
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
就这样,在十几天漫长的水上生活之后。
轮船终于开到了蓝星的另一端。
鹰酱国,旧金山。
当远远看见广袤的陆地,以及那座红色的金门大桥的时候。
尽管不是自己的祖国。
秦天还是因为看到真实的陆地,而小小兴奋了一下。
妈的,这船坐的时间太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