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双翼,无法保持平衡的风牙龙就如同长了两条腿的鱼,在甲板上扭来扭去,翅膀根部不断渗出鲜红的血液,染红了舰桥的甲板。
不过它那长长的尾巴还是很有力的,一位正捂着耳朵的长枪猎人一个不备,被那结实有力的尾巴抽中背部,从甲板上掉了下去。
好在他腰上系了绳索,马上又爬了上来。
这头不自量力,独自跑来送人头的风牙龙很快就被人拉进了船舱,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出现在各位猎人们中午的餐桌上。
“哟,小子,干的不错嘛。”
但丁走到林克身边,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赞扬道。
“呵呵,还好,凑巧包里塞了两颗闪光弹。”
林克谦虚的笑了笑,不过一阵风突然吹来,他腰间的道具包不知怎的,突然掉了下来,包里的东西散落了一地。
“”
但丁看着地上十几颗闪光弹和烟雾弹,其中还夹杂的两个麻痹陷阱,陷入了沉默之中。
“额,作为一名猎人,我多带点道具有备无患也是可以理解的,对吧。”
刚谦虚的说完,就被打脸的林克尴尬的挠头,蹲下身捡拾起掉落在地的道具。
然后弯腰的时候,露出了衣服下面绑着的另外两个道具包。
“”
见状,但丁更沉默了。
不过这艘船上的怪人很多,一个喜欢随身携带道具的屯屯鼠猎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更怪的他早就见过了。
比如某个喜欢在裙底塞十几个穿甲榴弹的炸逼猎人。
“小子,看你体格不错嘛,为什么不练大剑,去玩娘们兮兮的重弩啊。”
当林克收拾好东西站起来后,但丁又拍了拍他的肩膀,捏了捏他那不弱的肱二头肌问道。
“喜欢喽。”
这个问题,林克的教官曾经也问过,不过喜欢就是喜欢,男人喜欢枪械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
就好像大剑猎人喜欢大剑那沉重厚实的手感一样,每个猎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每种武器都有自己的魅力。
“喜欢吗,哈哈哈,不错,如果不是喜欢,谁会天天跟抱着老婆一样,每天抱着武器睡觉啊,你说是不是,维吉尔。”
不知想到了什么,但丁突然笑了起来,对不远处的好兄弟喊道。
“哼!”
已婚男人维吉尔懒得搭理这个三十岁还单身的家伙,冷哼一声走开了。
“切,不就是儿子不跟老爹学太刀,反而和叔叔学大剑吗,至于这么生气吗。”
但丁耸了耸肩,一脸轻松的笑了笑。
“额”
林克无言了。
都说子承父业,老爹是玩太刀的,却生出个喜欢玩大剑的儿子,确实有些搞人心态。
这不得天天打屁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