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弃家族,逃离府邸,独身而行,落入尘海,这需要莫大的勇气,但总归是个退路。
至少,一只笼中雀入林后,还有活着的机会。
但选择独身出剑杀敌,除却需要莫大的勇气外,还要有着沛莫能御的决心,因为那是有死无生!
这注定是一条不归路。
晴儿明白,她已做好了最终的选择。
可即便如此,看着此刻她依旧在一人独身练剑,还是叫晴儿红了眼眶。
毕竟小姐她,真的不是一个坏人,不该落到这个凄惨的下场。
她对待任何人都是极好的,便是连离了府的宋妈,也时常念叨着她,她也曾多次散银接济那些贫弱百姓。
在寒冬腊月,她甚至还亲自施粥与那些吃不上饭的乞儿们,甚至还知晓要在年关将近时备上些厚重棉衣,备上些冻伤膏发下去。
即便是在秦泽带着大军即将杀入京师,金陵百姓已经知晓金家大势将去,纷纷唾骂金家时,她也曾前去城北,亲入民间。
晴儿犹记得金长歌说过,金府从上到下,只有门口的石狮子是干净的,但她想应该还要加上小姐。
若小姐不是金府之人,那她不论出自何方,应都是位善良宽厚,爱国爱民的好人。
只是天不遂人愿,在这大染缸里,她只能是污泥清荷。
晴儿背过脸去,深吸一口气后平复心绪,而后转身笑着朝金长歌走去;
“小姐,歇一歇。”
“您看都满头大汗了。”
金长歌停下身形,扭头朝着晴儿笑了笑,而后将剑置于架上。
“好了,不练了。”
“已经练够了,这两日,养养身体,休养生息。”
晴儿默然点头,走到身旁为她擦起汗来。
金长歌却从晴儿手中拿过,一边擦着汗一边道:
“对了,叫宋妈以后别送那红薯干了,屋里头还有好多呢,我也吃腻了。”
只这一句话,便叫晴儿憋住的伤痛倾泻而出,她一把抱住金长歌,只是将头埋在她怀里,却不说话。
金长歌略有诧异,低头看着她的脑袋道:
“怎么了?你这馋丫头还不够吃?”
“小姐,别去好吗?别去成婚了。”晴儿身躯微颤,低声道。
“我要去享福,不带着你,你心里头难受了?呵呵,那可不行,你这丫头就没那福气。”金长歌笑道。
“时候也不早了,拖着也不是事,你也该出府了,你看今天那混账东西看你的眼神没有,再不走,你早晚要落他手里。”金长歌摸着晴儿的脑袋。
“您为我想好了出路,那您呢?”晴儿抬起脸,红着眼眶说道。
出路?
“路在何方?路在脚下!”金长歌笑着打趣道。
“小姐,别说笑了好嘛,我我心里头难受极了”晴儿抽抽涕涕的说道。
金长歌抬手抹去她眼角下的泪滴,笑着道:
“你这小丫头,却跟个老妈子一样。”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你倒好,哭哭啼啼的,这也太不像话了。”
晴儿低着头,而后左右看了眼,确认无人后,小声道:
“小姐,你瞒不住我的,我知道你要干什么事。”
金长歌一愣,旋即脸色逐渐变得凝重:“什么事?”
“您要去刺杀那些坏人,您这一去,可就有去无回了。”晴儿扬着脸,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金长歌看着这张花猫似的脸,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呀”
“唉,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怎么说你。”
“当个小丫头真是埋没你这个人才了,你该去当执掌情报机关的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