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的味道在口腔中散开,略带苦涩的口感让他感到十分惬意。
陈骥茹则优雅地拿起酒杯,将啤酒缓缓倒入杯中,他看着杯中的啤酒泡沫,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轻轻抿了一口,感受着啤酒的味道,然后满意地放下酒杯。
潘主任凝视着秦耕。
奇怪呀!
他勐养一个农村人,家里据说也不富裕,他好像很喜欢喝啤酒啊?
不是说第一次喝啤酒,都不觉得好喝吗?
他这喝酒的架势,似乎是经常喝啤酒,并且很中意啤酒的味道。
按理,第一次喝啤酒,都会不怎么喜欢,都是多喝了几次之后才喜欢上。
这人,真的古怪。
至于陈骥茹,这人花花公子,家境也好,父亲在县里也算一个人物,嘴大吃四方,他的见识还是比较广的。
潘主任就非常喜欢陈骥茹。
灵活,聪明,见机行事,在社会上很难吃亏。
秦耕连喝了两瓶,这酒品质还不错,但是,他不想喝了,和潘主任一起喝酒,总觉得气氛不对劲。
其实,人家已经很和蔼可亲了,但秦耕就是不喜欢。
“酒就到此为止,想说两句,老太太的病,是可以一次性治愈的,虽然不能保证百分百不复发,但吃足够了疗程,就是说,吃满4个星期药,复发的机会不大了。现在关键是要吃4周,一天也不能少,也不能间断。”
潘主任忙说:“这个我保证做到。今晚你真的还有事我就不留你了。明天的车子,秦医生,就任由你安排,我已经说好了,你放心使用就是。”
秦耕一愣。
车子?
“噢,陈骥茹没告诉你?哈哈哈,是这样的,他说你想用车子,回一趟家,我这里有一辆,凌志,他说你会开,你就开回去吧。”
潘主任笑吟吟的。
潘主任在县里是实权派,那可是真的实权派,计划物资经过他的手,招工指标也在他手里,这样的人,县里有汽车,他当然是优先的。
秦耕前世开过两辆小轿车,两辆越野车,车技不是一般的好。
他前世就开过雷克萨斯,雷克萨斯的前身就是凌志!只不过,此刻的轿车是机械助力,和后来的电子助力相比,方向盘稍微重一点而已。
现在能搞到一辆轿车开,那就真的是太好了。秦耕心里暗喜,脸上却故作镇定地道谢。他离开潘主任家,路上,他忍不住吹起了口哨。
心想,这次可真是意外之喜。
第二天,秦耕来到医院,发现陈骥茹看到了他,笑着走了过来。秦耕询问车子的具体情况,陈骥茹告诉他车子就停在医院门口。秦耕兴奋地走到车前,看着这辆凌志轿车,心中甜滋滋的。
他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座,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启动车子,发动机的声音悦耳动听。秦耕开着车,心情愉悦地向着家的方向驶去。
经过肉食站,他把车子停下来,买了3斤肉。隔壁就是供销社,把20斤油票全部买了油。其他东西也买了一些。
供销社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售货员,见秦耕一次性买这么多东西,还看到了门口的车,小心脏就像被人揪了一把一样,跳得可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