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纷纷离去后,掌柜赶忙吩咐伙计关上门,接着小跑到毛小方和宋子龙身前,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拱手致谢道:“多谢两位出手相助。”
毛小方解除警惕,环视四周后,将碗里的指头拿给掌柜看,质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掌柜一看到碗里的指头,面露畏惧之色,往后退了几步,茫然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啊,猪肉都是早上送来的,并未掺杂其他东西。”
宋子龙觉得掌柜不老实,语气加重了几分,喝道:“指头就在这里,你一句不知道就想撇清关系,真当我们警察是吃闲饭的吗?”
掌柜无奈地跺了跺脚,让一个店伙计去厨房,把厨子老张叫来。
老张三十来岁,在合兴楼干了七年,为人老实憨厚,只是身体肥胖,满脸油光。
他带着弥勒佛般的笑容,缓缓走到掌柜身前,抱拳说道:“掌柜,找俺啥事?”
掌柜瞪了老张一眼,直接把碗放在桌上,“你看看这是什么!”
老张定睛一瞧,碗里的叉烧包中竟有一节指头,顿时脸色大变,急忙摇头:“不是俺弄的,俺可没有杀人啊。”
掌柜满面怒气,指着白瓷碗问道:“那你告诉我,这指头是从哪儿来的?”
“这个……” 老张挠了挠头,回想片刻后,弱弱地说道:“会不会是猪肉送来的时候,里面掺杂了别的东西。”
掌柜断然摇头:“不可能!清早刘掌柜亲自送来,我一一检查过,没有发现别的东西。”
老张哭丧着脸说:“也不能是俺啊,俺都住在酒楼后院,每天清早就开始干活了。”
刘掌柜,手指头,难道是刘掌柜半夜杀害妻子,将她分尸后,把尸体隐藏在猪肉中,贩卖给酒店,从而毁尸灭迹?
宋子龙想到这种可能,顿时觉得这个刘掌柜十分可疑。
“怎么回事?”
这时,周三元走进合兴楼,见里面没有客人,有些纳闷地询问。
宋子龙眼睛一亮,朝周三元招手。
周三元以为有什么好事,笑呵呵地走了过来。
宋子龙伸手搭上他的肩膀,说道:“你来得正好,给他们挨个录口供。”
“啥?” 周三元有点懵。
“交给你了。”
宋子龙懒得解释,担心刘掌柜会逃跑,便快步离开合兴楼,随即朝着柳叶街狂奔而去。
毛小方也对这件事感到好奇,跟着走出合兴楼,刚出门就看到阿初和阿海。
两人也好奇,包子里有没有手指,于是问:“师父,那真是猪脚吗?”
毛小方不想回答,指了指伏羲堂的方向:“你们先……”
“毛师傅!总算找到您了,快救救我儿子,他生病昏迷了。”
这时,牛大叔神情焦急地走来,看到毛小方时,眼睛一亮,立马上前拉住他的手,不由分说,拉着就走。
毛小方一脸无奈地被人拉走,朝愣神的徒弟吩咐道:“拿上我的药箱。”
阿初和阿海点头,转身跑向伏羲堂。
宋子龙奔跑如风,很快来到刘掌柜经营的酒肉专门店,却发现店门已经上锁。
跑了?
宋子龙心里咯噔一下,一脸焦急地跑到一旁的粮店,询问正在打瞌睡的老板:“刘掌柜去哪儿了?”
粮店老板见是宋子龙询问,也不敢怠慢,打起精神说道:“上午的时候,有个貌美如花的小娘子,给刘掌柜送了一封信。
刘掌柜看完信后,便跟着小娘子走了,还跟我说他出远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