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多的时候,客人终于吃饱喝足,准备离开。
不过离开的时候,凯恩又向闵悉下了一个订单,他预订了三天后的晚餐。这回是八个人,还是跟今天一样十道菜,价格依然是1英镑10先令。
那道三套鸭他们依然要,烧鸡也想要,不过闵悉提了个建议,不如把烧鸡换成叫花鸡,这是另一种风味的鸡,但味道依然很不错。
凯恩有些犹豫,问大家:“鸡要换吗?”
众人想了想,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还是兰登帮他拿的主意:“换吧,既然闵先生说味道很不错,那肯定也是非常特别的,我们多尝试一下其他的菜。”
“好,那就换成叫花鸡。”凯恩同意了。
至于其他的菜,就由闵悉来决定,比起三套鸭和烧鸡,其他的菜虽然味道也很好,但少了点惊艳。
众人心满意足地离开。
闵悉看着最后一辆马车消失在院门外,转过身,面朝云霁张开手掌:“七哥,初战告捷!”
云霁看着他奇怪的手势,不解道:“做什么?”
“击个掌啊。你也伸出来。”闵悉笑着做了个击掌的姿势。
云霁会意过来,伸出双手跟闵悉手心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他摇了摇头,闵悉总有些奇奇怪怪的言行。
“开张大吉!”云霁说。
“是的,开张大吉!今天的反馈还不错,你看,就有后续了,他们又预订了一餐。下次他们再来吃饭的时候,趁机和他们几个聊聊天,了解一下他们的家世,尤其是那个兰登,他应该是最好的突破口。”闵悉说。
“我看他们非富即贵,有两辆马车上有徽标,估摸着都是贵族。”云霁在欧洲待得久了,也学了一点怎么甄别贵族。
闵悉突然说:“可惜了!”
云霁诧异地看向他:“什么可惜?”
“那个三套鸭啊,我都没吃过。明天要是没有客人,我们自己也做来吃吧。”闵悉说。
“你居然都没吃过,那是怎么做出来的?我记得在里斯本的时候,你去梅洛侯爵家也做过吧。”
“看大师傅做就学会了啊,但是真没有吃过,这道菜成本太高了,哪里轮得上我们品尝。七哥明天你去买菜,要是有野鸭和鸽子,也买点回来,咱们做来自己尝尝吧。”
其实也不怪闵悉,三套鸭这种经典名菜,需要用到野鸭,要知道,在他生活的时代,野鸭已经成了保护动物,是严禁猎杀的,会做三套鸭的淮扬菜师傅也很少,只有少量大饭店会有,他也不会刻意跑去找三套鸭来吃。
在里斯本的时候可以做了,但这道菜太费时费工了,光去骨套鸭就注定它不是能够大众化的菜,所以饭店都没上过这道菜,他们自己也没时间弄来吃,现在开私房菜馆,有了时间,终于可以尝尝是啥滋味了。
“好,我其实也很好奇是什么滋味,闻起来特别香。”云霁说。
“是吧!一定要尝尝啥味儿!”都做给别人吃了,自己还没吃过,简直有点对不起自己。
翌日云霁果然买来了野鸭子和野鸽子,他还跟那个卖野味的人预订了两天后的野鸭子和野鸽子。这人是个经常狩猎的,跟贵族们狩猎不一样,他用的不是枪,是弓箭,因为枪和子弹对平民来说成本太高了。
中午,闵悉和云霁终于吃上了三套鸭。还别说,真是鲜到掉眉毛,而且味道特别有层次感,不同层味道不相同,相邻的两种肉混杂在一起又会产生新的味道,美味得闵悉和云霁都觉得有些词穷。
云霁好奇问道:“这也是应天府的菜吗?”
闵悉想了想:“可能是淮扬菜。”明代好像还没有三套鸭,希望云霁不会好奇到回去后非得要去找酒楼求证,他做的那么多菜,很多这个时候还没有呢。
正吃着饭呢,听见门外传来了马蹄声,闵悉从碗里抬起头,看向云霁:“怎么这个点过来?”
云霁放下筷子,起身出去,院门外停了一辆马车,霍普森那个叫米勒的朋友站在马车上朝院子里看,云霁走去开了院门:“米勒先生,您好!”
米勒说:“您好!我是来订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