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顿住。
这个问题他之前问过的,而当时她也是认认真真的回答了的,他也是听到了的。
现在怎么又问?
不待常宁多想,手机里便再次传来他的声音。
“不要说我们合适,说两家的关系这样冠冕堂皇的话。”
“这不是我要的答案。”
“告诉我真实答案,我想听。”
他便好似藏在暗处的猎人,观察他的猎物,然后清楚的了解猎物在想着什么,随即出手,一击即中。
常宁此刻便是那猎物,而洛商司便是那猎人。
他观察了她许久,他清楚的知道,她的一些话并不真,抑或,不代表全部。
便如,她嫁给他的原因。
常宁心紧缩,指节下意识的蜷曲,那被她抓在掌心的被子被她揪紧,揪成了团。
他说的意思,她知道。
他察觉到了,她并没有说出真正的缘由。
嫁给他,是因为,喜欢他。
常宁在嫁给洛商司之前虽没有谈过恋爱,但对一个人是否心动,是否喜欢她是有感觉的。
看见他的第一眼,她便心动了。
在遇见他之前,她是相信一见钟情的,但她从不曾想过一见钟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可事实是,她对他,确实一见钟情。
他不是一见钟情的人,她却是。
她自己都没想到的。
也正是因为心动,因为一见钟情,她才会愿意和他接触,才会在和他越接触后越觉得好,甚至都不觉得他有缺点。
所以,他说结婚,她也就答应了。
她很开心。
她要嫁,自然是要嫁给自己喜欢的人的。
如果她和对方没有一点感情,一点好感都没有,纵使对方再好,她也不会愿意的。
但她喜欢他,他说结婚,她没有任何犹豫的便答应。
不熟悉青州,不了解青州的一切,去到那边一切重新开始,她都愿意。
所以,嫁给他,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