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仔,这是带有歧视的称呼。
香港回归多年,却依旧有些对内陆有偏见的人,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我面色不太好看,说真的,我真不介意教训这三人一顿。
我的阴德虽然已经散光了,可阴德加强过的体魄却还在。
三个小混混,我真是一点都不看在眼里。
我正准备动怒,冯伟拉住了我。
他走到我前面,对三个混混说。
“我们的确是高人,你们想要朋友活命的话,最好带着我们去见他。”
刚刚嘴碎的混混,上下打量着我们二人。
他对我们嗤之以鼻。
“看你们这打扮,哪里有高人的形象?骗子还差不多,赶紧滚!”
冯伟还想说点什么,这下论到我拉住他了。
有些人,只有吃到了教训,才懂得尊重别人。
我激活地府鬼印,打开地狱之门,召唤出一只鬼兵。
我暗中给鬼兵下了命令。
“吓吓他!”
鬼兵领命,直接钻入他的体内,一道鬼瘴,蒙住了他的双眼。
接下来的三分钟,整条街都听到了这个混混的惨叫声。
他在地上打滚,还不停的大喊。
“鬼啊!鬼啊!”
另外两个混混惊恐的望着同伴,下意识的远离我们。
我看差不多了,把鬼兵收了回来。
刚刚还蛮横的混混,此刻浑身哆嗦,连裤裆都湿漉漉的,被吓尿了。
我走过去,用脚轻轻碰了他一下。
这混混惨叫一声,双臂蒙着头,不停的给我磕头。
“高人,我错了!饶命!饶命啊!”
这家伙,真是一点儿骨气都没有,欺软怕硬。
“带我们去见毛猴。”
这下三个混混都老实了,打车带我们去找毛猴。
连出租车费,都没敢让我们出。
毛猴的家,是香港的一个老宅,已经破烂不堪。
我随着三个混混来到了毛猴家的门前,只见毛猴的门上,贴着一张紫色的篆符。
我愣了一下,紫色的篆符?
一般的道士,都是用黄色的篆符。
紫色的篆符,我只见过一人用过。
冯伟也是满脸错愕。
“这不是方叔的篆符吗?”
还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