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任家镇外三十里有座山,因盛产宝盖草而得名,名曰宝盖山。
只见一支十几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地上了山。
为首之人衣着华贵,贵气逼人,正是任家镇赫赫有名的富商任老爷。
与之同行的是任老爷那正值妙龄年华的女儿任婷婷。
那任婷婷生的端庄典雅,秀外慧中,精致的瓜子脸雪白粉嫩,在阳光下透着诱人的桃红,顾盼之间,瑶瑶生姿。
她不经意间瞥见九叔身旁玉树临风,潇洒而立的翩翩公子,不解任家镇何时有了如此俊俏的同龄人。
但见德高望重的九叔对待这人也是礼遇有加,心下不由好奇起来。
“表哥,那人是谁?”
“谁?!”
保安队长阿威寻着表妹目光看去,就看到了正在与九叔说话的沈默。
阿威见沈默生的好看,心口顿时一紧,危机感大增。
“那个啊!指定是义庄里讨饭吃的泥腿子,表妹不用搭理他,他要是敢骚扰你,表哥我一定帮你教训他。”
任婷婷哪里会信阿威的话,那人不论是颜值,还是气质都不像是干苦力的穷苦人家,倒像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
瞧他的皮肤,哪怕是省城有名的公子少爷也不如他的皮肤好呢。
任婷婷聪慧,心知表哥诋毁那人,多半是瞧出自己对那人心生好奇。
任婷婷眨着漂亮的眸子,便不再多说什么。
她爹爹在任家镇人脉关系广,回头找爹爹一问便知了。
女孩子在外面终究是得矜持一些的好。
正在与九叔讨论宝盖山风水的沈默耳垂微动,奇技听风耳将任婷婷与阿威的谈话听得清楚。
他转头看向被轿夫抬着的任婷婷。
与前几日在胭脂铺所见不同,今日的任婷婷没有穿她那件省城买回来的粉色开肩礼服,而是扎着双马尾,留着齐刘海,换了一身碎花上衣裤子,白筒袜子,圆口鞋。
尽管少了几分惊艳,但却是越发显得清纯可爱。
如此打扮不知是多少男人朝思暮想的梦中情人。
也不知道多少男人儿时光顾着看九叔打僵尸,完全没怎么留意这位绝代佳人。
其实,任婷婷的条件若是搁在前世绝对是白富美级别。
要说沈默没有一点儿想法,那是不可能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色欲是人类进化的原动力之一。
作为穿越者,更是在泡妞上占据天然的优势。
如果不发挥这方面的优势,那简直是暴殄天物。
只不过,沈默现在的心思不在任婷婷身上,而是在她爷爷任老太爷的墓穴上。
美色固然诱人,可力量更博男人心。
少顷,众人便到了任老太爷的坟冢。
九叔与秋生指挥请来了苦力搭建祭台,摆放祭品,准备动土事宜。
任老爷、任婷婷以及保安队队长阿威则是在丫鬟的服侍下喝茶解暑。
沈默如局外人般看着这一切。
以前总是在小说或者电视剧里看到封建社会万恶的大老爷。
现如今亲眼所见,沈默只想说——为什么大老爷不能是我。
就像人人都痛恨资本家,同时,人人都想成为资本家一样。
沈默心想自己既然穿越到了僵尸世界,那就不能碌碌无为、浑浑噩噩的混日子。
他必须活出个逍遥快活,活出个传奇人生。
只有这样才不枉穿越一次,以及自己满级的逆天悟性。
沈默立在任老太爷的坟冢前,负手而立,周身气机不催自动,鼓起阵阵劲风,吹的衣服猎猎作响。
【你悟性逆天,明心立志,领悟观想法逍遥神意图】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化而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