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在这里生活的人,就如同野狗一般。
要么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要么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
当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
这里俨然有了自己的秩序。
小帮小派比比皆是。
这些上不了台面的地痞流氓,便负责野狗地的正常运转。
其中,最厉害帮派的要属野狼帮。
野狼帮的帮主赵正业,十几年前便在野狗地站稳了脚跟。
起初赵正业只是纠集十几个无所事事的青年,到街上小偷小摸。
那时候人们习惯叫他们这群人为野狗帮。
但赵正业是个有志向的人。
攒够了一定数量的资金后。
他逐步将手里的队伍正规化。
并且给帮派起了个名字叫做野狼帮。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狗是吃屎的,他和的兄弟是狼,必须吃肉。
当然,有钱人的肉他不敢吃,只敢吃野狗地里面那些可怜人的肉。
随着帮派越吃越大,赵正业便将手中的权逐步放开。
越来越多的小帮小派在野狗地生根发芽。
而他则成为了这片区域的土皇帝。
那些个小帮派想要在这里生存,必须每月向他交够足量的贡钱。
总而言之,在这片野狗地,遵从的只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大鱼要吃小鱼。
小鱼则只能吃虾米。
“砖头,帮主让你偷的东西,到手了吗?”
野狗地某间相比之下还算奢华的房间内。
有一精瘦的汉子斜眼望着战战兢兢跪在地上的少年。
少年闻言,忙不迭将怀里的钱袋子掏了出来。
“到到手了,请金帮主过目”
少年压根就不敢抬头,双手将钱袋子捧在头上。
精瘦汉子上前接过钱袋。
感受到手里的分量后。
他眼睛忽地亮了起来。
然后急忙抓着钱袋子走到桌前正在吃肉喝酒的金帮主跟前。
“帮主,分量很足,您快打开看看。”
那金帮主身材臃肿,眼睛小的跟两粒黄豆一样。
听闻精瘦汉子所言,他并未表现得太过激动。
而是拿起割牛肉的小刀,漫不经心挑开了袋口。
袋口刚一打开,便有银光射将出来。
一旁的精瘦汉子顿时喜笑颜开。
“这这得有超过百两了,帮主,咱们赚大发了!”
金帮主不屑一笑:“瞧你那出息,小一百两而已,就把你激动成这样?”
精瘦汉子显然没有料到自家帮主会是这番表现。
立马诧异道:“帮主,这些钱,咱们三四个月都不见得能挣得到,你今儿是怎么了?”
金帮主闻言,悠然的将腿搭在了桌子上。
“今日不同往日了老弟,你看见的是一百两,而我看见的,却是一个机会,一个咸鱼翻身的机会!”
这话说得莫名其妙。
精瘦汉子明显理解不了。
那金帮主却也不多解释。
重新坐好后,抓起半只烧鸡扔在了地上。
“砖头,你小子第一次偷窃便能搞到这么多钱,挺有这方面天赋的,怎么说,以后跟着本帮主混如何?”
跪在地上的少年目光还在钱袋子上。
他的眸子里没有贪婪,有的只是愧疚和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