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竟敢骗我!”熊瑶月对着我的运动鞋又来了一脚。
没想到这个时候,劝架的来了,极富哲理性的声音转移了我俩的注意力:
彭透斯对我说,这座广场上有哈根达斯专营店,他这次除了遛狗,第二个任务就是帮艾米买一只冰激凌,对于正在生气的熊瑶月来说,没有比哈根达斯更适合让她消气的东西了。
我松开了熊瑶月的手,她立即赌气地坐到长椅上,双手抱胸,并且翘起了二郎腿。
熊瑶月终于用她的执着战胜了奥巴马,奥巴马在少女的扼喉攻击下自觉进入装死认输状态,透露出十足的弱者气息。
这座广场本来就距离青姿学园不远,彭透斯过来遛狗也并不稀奇,奥巴马仍然项圈上挂着“减肥中,请勿喂食”的告示牌,一脸郁闷的样子。
奥巴马的哀嚎声,熊瑶月的叫骂声,混在一起真是热闹无比。
“混蛋!那是我的冰激凌,哪轮得到你吃!”
我全部的注意力都在熊瑶月身上,对于这个紧急情况的发生,反应速度慢了一拍,正当价值65元的三球杯要膏于犬口的时候,一直关注着三球杯状态的熊瑶月,突然断喝一声,上来就用类似警用擒拿术的方法,扼住了奥巴马的脖子!
熊瑶月在自己的大腿上拍了一下,“别气我啊!我早听说了,物理那么难懂,你居然能在宫彩彩开始收作业的时候现写,收到你那里就写完了!期中考试你物理也考了全班第一,你明明就是物理天才嘛!以后早点把作业写完了借我抄!那样我就不生你的气了!”
彭透斯说自己要趁着甜筒没有融化,赶快给艾米送回去,装死的奥巴马在地上被他拖了两步,打个滚又复活了。
我附和道:“本来就是嘛!唐江说我是同性恋,跟你一样是出于误会,源头也是从彭透斯这里来的——彭透斯你还记得那回事吗?你肩膀上扛着艾米,帮我对付一个带鸭舌帽的小混混,还有他的几个手下的那一次?”
彭透斯以征询的目光望向我,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并非故意的同时,也默认熊瑶月说的大多属于实情。
“不行!麟一定要负责!”彭透斯斩钉截铁地说,好像他一下子变成了熊瑶月的娘家表叔,我正在疑惑不解的时候,彭透斯附耳跟我说了几句,我才恍然大悟。
诶?彭透斯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些事情如果放在宫彩彩身上,可以说是相当严重,但是放在熊瑶月身上,算不得十分严重吧?不用上升到封建时代,女子的白胳膊被人看见就要嫁给对方,那种不合情理的负责程度吧!
星期四,曹公公按约定,把20片安全套还给了我,虽然这些安全套是打算让舒哲吹成“爱心红唇tt”的,但是我既没有带口红来学校,又没法把吹好的tt带回家,所以只好暂时作罢。
吃完三球杯以后,熊瑶月的脸上洋溢了幸福的表情,我估计她已经不生气了,吃货还真是好打发。
看来,熊瑶月误会我是同性恋的事,终于被我扭转过来了,虽然以后要付出按时写物理作业的代价,但是能够被当做男人看待,还是蛮值得的。
仿佛被我说中心事,熊瑶月的瞳孔猛然缩小,但是内部的怒火并没有消退。
“彭彭,原来叶麟不是同性恋吗?”
我总觉得今天的熊瑶月比平时要女性化,记得《科学美国人》杂志里有一篇研究文章指出:衣着会影响行为模式,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你穿一身黑西装上街,绝对比裸奔的时候要器宇轩昂。难不成熊瑶月因为穿了迷你裙,所以心理受到了暗示,变得不那么爷们了?
我把这些安全套装进书包夹层的时候,被时时刻刻盯着我的小芹给看见了。
由于广场上围观的人太多,这种极像是情侣吵架的情景,让我觉得很丢脸,我握住熊瑶月的双手手腕,让她消消气,有什么话到没人的地方再说。
熊瑶月虽然双手仍然抱在胸前,但是高高翘起的二郎腿已经放下了。
“抱歉啊,”我说,“我不是故意想占你便宜的,只是你总不把我当男人,有时候我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嘛……”
“想强吻人家,结果悲剧了吧?”某个离我们最近的大妈向其他人讲解道。
一直以来,我都习惯把她当做女汉子、纯爷们,习惯成自然,以至于觉得就算是亲她一下,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
“诶?我都是收作业之前现写,可能来不及的!”
熊瑶月恨恨地把腿收回去了。
熊瑶月仔细回想了一下,“貌似真的没说过的样子……”
“好朋友多见外!”熊瑶月望着夜空说道,“你只要经常借我物理作业抄,咱们就是好兄弟嘛!虽然当不成闺蜜有点可惜,不过兄弟也是一样的!”
自从身高体壮、一身黑衣的彭透斯走过来,本来围观的群众都被吓跑了,此时见到穿迷你裙的少女和一只哈士奇扭打在一起,大家又把目光转回来了,觉得真是百年一遇的奇景。
说起来,唐江为了小红的事情,好像不是特别害怕被我传染艾滋病了,是爱情的力量大,还是他百度了一下,知道艾滋病不会被日常行为传染了?
她让我亲他,只是从心里笃信我是同性恋,不敢真那么做而已,现在发现我竟然出乎了她的预料,她对我“喜欢女人”的宣言至少是半信半疑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