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办?当面戳破小芹的诡计?让她跪着发誓以后再也不这么干了?
晚上我决定出门去跑步,最近每天早上只绕着冬山湖跑一圈,总觉得不太过瘾。
如果不是为了窃听老爸,难道是为了窃听我吗?我有什么好窃听的?应该没有人有窃听我的动机啊?
自从被任阿姨打了一巴掌以后,他半边脸肿得像猪头,现在每顿饭都只能吃粥了。前几天还喜滋滋地吃任阿姨做的海参焖笋鸡呢,报应来得可真快。
“我不是电子方面的专家,但是就那种情况说,似乎是你家里还存在一个频率相近的窃听器,所以才会干扰我们——你也被人监听了吗?”
最近气候异常,天气多变,白天还很热,晚上又刮起了风,我觉得自己最好穿长裤。
但是所有的狗都不肯接近路灯下面的那个人,十分默契地和那个人保持着10米以上的距离,使得以路灯为圆心,半径10米以内成了狗的禁区,好像那个人是狗狗终结者,一旦踏入半径之内,就会被残忍地用猎枪杀害。
问清楚老爸今晚不会出门以后,我什么都没带,两手空空地出门跑步去了。
“为什么不|穿那套青姿学园的校服呢?”老爸提醒我。
穿着二十八中的校服长裙,班长背靠路灯站着,形影相吊,在其乐融融的广场宠物大联欢中,她这个局外人只能远远地看着,连靠近一步都是不敢想的奢望。
老爸你这是在报复吧!因为我的原因你被任阿姨给打了,你觉得我比较坑爹,所以就要做坑儿子的事来反击一下吗?
吃晚饭的时候,老爸又问我关于小芹的事。
“还有,那双小运动鞋也是人家的吧?你一块给我还回去!”
“这只狗很认路,艾蜜儿小姐很多次是靠它才找回家的,所以就算你和它失散了也不用太担心,说不定它会自己跑回来的——只要别让它咬到小朋友就好了,它不喜欢被别人摸,据我所知,除了艾蜜儿小姐以外,只有你摸它它才不生气。”
彭透斯摇了摇头,“他们害怕踢裆不假,但是他们现在讨论的是窃听器的事情……”
不经意间走到了铺满彩色石砖的便民小广场,广场两边摆放了不少健身器材,都是老头老太太最喜欢的,也有人在和孙子孙女同乐。
柯南和金田一的漫画上是怎么说的?对了,真相只有一个,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窃听器就在那个大得不像话的饭煲里面啊!而且我听说远距离的窃听器是很费电池的,她用饭煲作载体,肯定还打算借着送饭的机会,名正言顺地把饭煲拿回去换电池啊!
相比于二十八中的春秋款校服,这套衣服用料讲究,剪裁得体,虽然刑星那个挫人穿上没什么魅力加值,但是如果我这种身上有肌肉的人穿上,还是颇有些英武之气的。
“上回我见你穿过一次,感觉穿着还挺帅的。”
我换了双筷子才勉强把晚饭吃完,但是仍然觉得嘴里有奇怪的味道。
把线索全联系在一起的话,小芹肯定是在我家放了窃听器啊!
于是我问彭透斯,能不能让我把奥巴马牵出去溜一会。
“好,好,我全还回去,老爸你专心喝粥吧,多喝点不然不饱……”
不对!仔细想想的话,有一个人有这样的动机。
“洗完了以后有点缩水。”我睁着眼睛说瞎话。
如果是小芹装的窃听器,她又是什么时候,装在哪里了呢?
我反复强调我和小芹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但是老爸坚决不信。
而且这套校服的上衣比较短,这种设计的好处是:我穿上以后觉得自己的腿变长了,这可是了不得的特殊属性啊!
这个时候我听见一声狗叫,奥巴马从植物中间窜了出来,在我脚边亲热地蹭着,死皮赖脸地要吃的。
难道窃听器就装在饭煲里吗?给我送饭其实是包藏祸心,为的是探听我的日常隐私吗?
彭透斯慎而又慎地想了想,点头答应了,并且给我一根粗链子让我把狗拴好。
这个广场离爱心宠物医院不远,我曾经和小丁一起来过几次,因为来这里的主要是妇女和儿童,我们给这个广场起了个别名叫“妇幼广场”。
尼玛种啥不好,居然种向日葵!菊花的半径都满足不了你了,非要种加强版的向日葵吗!真希望赶紧过来一群僵尸,把彭透斯笑着照顾的植物都吃掉啊!
说的也是,那套咖啡色的小西服套装,我好久没穿过了。
“嗯……我听说现在的女孩子们很多都有洁癖,像我这种大叔碰过的东西就不会要了,所以呢,我是用筷子夹着两件内衣放进洗衣机里的,怎么样,我细心吧?”
“不过呀,那双用来夹内衣的筷子,后来我忘记随手放在那里了,说不定,你手里拿的那一双就是……”
狗的体力真好,估计就算我跑累了,它也不会累。于是我慢慢地改成散步了,奥巴马则一脸呆相地在后面跟着。
——还用问吗?她只来过我家一次,就是送海参焖笋鸡,用一个大饭煲装来的那次!
“那天你上学以后,我在洗手间里发现了一件内裤和一件文胸……因为看上去湿漉漉的,所以我不知道洗没洗过,于是就单独放在洗衣机里,重新给洗了一下……”
“其实艾蜜儿小姐的雨靴里面放了微型窃听器,别的地方也有,004和005那天在门外是用窃听器监视屋内的情况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讯号受到了干扰……”
这只哈士奇虽然又呆又蠢,但好在性格温顺,就算不栓链子也不至于伤人。我好久没和汪星人在一起玩了,稍微有点心痒。
今晚在明亮的路灯下面,遛狗的远远不止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