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克对着约翰逊伸出了大拇指,约翰逊则是得意的笑了起来。
扬兄弟的吉他功底那是一点都没有放下,贝司手威廉姆斯和打击乐手路德也同样的保持了顶级水准,在激昂的音乐声中,约翰逊的声音在舞池旁响了起来。
在音乐过门的间隙,约翰逊朝着狄克扔过来了一个麦克风,看到狄克接住了之后,他开始朝着狄克招手,示意他过来和自己一起唱……
说到这里,狄克在心里默默的念叨了一个名字——黄家驹……
“哪怕嗓子嘶哑了,我也会把四个小时唱完的!”约翰逊似乎年轻了十岁一样,神采飞扬的说。
约翰逊同样也点了一支烟,嘀咕着说:“应该是那些十年前疯狂喜欢我们的歌迷吧。”
这一夜狄克也不知道自己灌了多少酒,他只知道自己接下来就失去了直觉,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则是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唔,要是你不怪我们终止了你的一次艳福就好。”马尔科姆·扬,也就是那个头顶中央的头发已经全部掉光,却在四周留了一圈长发的老家伙怪笑着对狄克说:“昨天你醉倒以后,有个美女想把你弄回去呢,不过被我们赶走了……”
狄克的话让约翰逊他们都是一愣:“狄,你是在开玩笑吧,难道会有人愿意花钱来看五个已经唱不出来的老家伙在舞台上丢丑吗?”
不光约翰逊,扬兄弟和其他人也都好奇的看着狄克,他们不是太明白狄克的话。
“没错,答对了!”狄克甩了一个响指,神采飞扬的说:“你以为那样的歌迷,会在乎你们唱成什么样子?他们必定是将你们的cd已经听得滚瓜烂熟的人!他们来到现场,可不光是为了听原音再现的,而是寻找着自己的一份回忆,这份回忆代表着他们的青春,代表着他们傻逼呵呵的青年时代!要知道,光是你们出现在舞台上,就足以让所有的你们的拥趸为之兴奋!他们在乎的可不是你们唱成什么样子,而是你们出现在舞台上!”
一边高声的吼着,狄克的心情也开始逐渐的变得激荡了起来,他不断的挥舞着自己的拳头——这首歌的歌词很好的说出了他的心声——他就是一个喜欢打破常规的主教练!随时准备着迎接一切突发事件!这种生活很刺|激!很好!我很喜欢!
“嘿,狄!”
狄克接下来的话坚定了他们的信心:“想想约翰·列侬的歌迷,想想猫王的歌迷,想想弗雷迪·摩克瑞(皇后乐队主唱)的歌迷……我想,如果我是他们的歌迷,如果他们现在还活着,哪怕他们已经垂垂老矣,哪怕他们已经不能发声……只要他们举办一次演唱会,那么哪怕是在天涯海角,我也会追到他们的演唱会的现场,不为别的,只为亲眼看到年轻时候的偶像能够鲜活的在看台上出现!”
在他吃得差不多了之后,突然听到马尔科姆·扬对他说了一句:“狄,我们商量过了,我们的演唱会,请你来当嘉宾,怎么样?”
“他们去看那些现在当红的年轻歌手,是抱着欣赏的心态去的,可是如果你们开演唱会,会来现场的会是什么歌迷?”狄克点起了一支烟,然后笑着说。
他们并不是缺钱,要靠这样的一场演唱会来敛财,实际上他们的cd销量一直都非常的好,哪怕他们接下来什么都不做,也足以让他们能够过上无比优厚的生活,获得无比好的物质享受,然而对于他们这种曾经风光无限的人来说,现在的沉寂,却是他们绝对不能忍受的!
“好久没有听到你们开演唱会的消息了……真是有些遗憾,我开始听你们的歌的时候,你们就已经没怎么开演唱会了,这对于我来说,可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啊。”狄克带着醉意对约翰逊说。
“谢谢你们把我弄回来。”狄克抹了一把脸,然后笑着对他们说。
给他们出了一个这么好的主意的狄克,成了他们心目中的好朋友,接下来的时间里,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五个四五十岁的大叔,一同交杯换盏的喝了个不亦乐乎,喝到高兴的地方,五个人就带着狄克直接上了吧台,在塞给酒吧的老板一笔小费之后,曾经名震整个澳大利亚的ac/dc乐队开始了自己的表扬!
如果说歌迷去参加现在的他们的演唱会,是为了找回以前的一份回忆的话,那么他们举办这次演唱会,同样会是找回他们回忆的一个途径!
略微的犹豫了一下,狄克也不客气,他也不是一个客气的人,而且他本身就有着一副好嗓子,登上台之后,狄克直接就拿起话筒唱了起来。
“向我走来吧!把手给我!因为我是那个能让你燃烧的男人!我会带你缠绵下沉,下沉到快乐的深渊!”
“年轻真好啊,我们现在可不敢像他这样宿醉了……”约翰逊笑着对自己的伙伴们说,其他四个人则是连连点头,看着狄克的眼神也带上了一丝羡慕——想必他们也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吧?想怎么喝就怎么喝,毫无顾忌,也不管会不会醉倒街头或者是在陌生人的家里醒过来……
不得不说,狄克是一个很会和人打交道的人,几杯酒下肚之后,狄克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小圈子,开始和约翰逊、扬两兄弟、威廉姆斯以及路德等人勾肩搭背的起来,狄克并没有说其他的,只是聊着对方的得意之作,顺便聊聊酒和女人,就足以让这几个年纪虽然不小,却依旧有着充沛精力的老头子们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交谈的好对象了。
“你们的现场调动情绪的能力,是最好的!”
“其实……只要你们在舞台上,开一场摇滚音乐会,将你们的那些经典歌曲重新演唱一遍,现场的观众同样会疯狂!他们可不在乎你们唱成什么样子,他们在乎的是看到你们再次出现在舞台上!只要你们显得疯狂,那么他们就会变得疯狂!我可不相信,喜欢你们歌的那些歌迷,会是那些想来演唱会追求以前那种声音的蠢货……演唱会的真谛是什么?是现场听到自己崇拜和喜欢的家伙们在唱歌!在舞动!如果只是为了听效果更好的歌声的话,那他们还不如躲在家里听cd!而不是到现场来听你们表演!”
狄克耸了耸肩膀,他知道约翰逊的话是真的,后世他也看过ac/dc乐队在二十一世纪的一次现场摇滚音乐会,约翰逊那嗓子确实已经是不行了,几乎是声嘶力竭才吼完了那首著名的shoottothrill,然而……
狄克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推开房门走了出去——这是一间很大的豪宅,从各种摆设就可以看出来,当狄克找了半天才找到客厅的时候,却看到五个老家伙正在客厅里谈笑……
扭动着肚皮唱着歌的约翰逊这时候看上去的样子很滑稽,然而在音乐的带动下,这个已经快要进入衰老期的老男人却开始显示出一种魅力,一种让所有人都能够为之疯狂的魅力——狄克在旁边看着约翰逊充满了活力的表演,也不由得开始感受到了情绪的激昂……
“似火的热情,我很喜欢!我在你内心深处找到了它!它就像子弹一样准备出膛!因为我喜欢打破常规,我已经准备好了!”
他当然是在开玩笑,在菲尔·路德端来几样吃食之后,狄克就停止了对扬的口诛笔伐,而是开始准备填饱自己的肚子。
狄克立即一口三明治就喷了出来。
“啊,布赖恩、马尔科姆、安格斯、克里夫、菲尔,你们好啊。”狄克抬手对五个老家伙打着招呼,看来昨天自己是喝多了,然后被这几个老家伙给弄回来的——这里应该是其中某一个人的家吧,毕竟这几个家伙都很有钱。
约翰逊等人相互看了看,在彼此眼中看到了兴奋的光芒。
阳光从窗外投射进来,让人觉得懒洋洋的,狄克眯着眼坐了起来,然后下意识的看了看床边——这段时间他已经不止一次的宿醉了,有几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躺着陌生女人——还好,这次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
“哈哈,没错,我想我们要想办法办一次演唱会了……布赖恩,你还能够坚持四个小时的演唱吗?我倒是觉得,我弹上四个小时的吉他,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马尔科姆·扬哈哈大笑着对约翰逊说。
舞池内不少女子开始疯狂的扭动着自己的腰肢,展现着自己的美妙身材,汗水不断的泼洒出来,让整个舞池的气氛变得更加的火热,他们平时也许是衣冠楚楚的白领,也许是在职场和男人一样打拼的女强人,在这一刻,都抛下了一切面具,而是在尽情的享受着激|情的一刻!
“喂喂喂,马尔科姆,这样做可不对啊……有美女能看上我那可是上帝的恩赐!怎么能够这样浪费掉呢?”狄克大声的嚷嚷了起来。
“狄,你说得没错!”约翰逊兴奋的拍了一把狄克的肩膀:“就是这样!虽然我们已经老了,可是在整个澳大利亚……我们的号召力却依旧是顶尖的!”
他们唱的依旧是那首shoottothrill——这首歌的歌词格调不是很高,不过酒吧本身就不是什么格调高的地方,这种劲爆得略微有些过分的歌反而是无比的激发出了在场所有人的热情,哪怕约翰逊的声音已经明显的无法变得高昂,勉强高昂只是让他的声音变得嘶哑,可是随着他的歌声,整个舞池开始陷入无比疯狂的节奏中!
约翰逊摘下了他头顶上的那顶古老的鸭舌帽,然后摸着自己还算浓密的曲发叹息了起来:“狄,你以为我们不想开演唱会吗?可是你听听我现在的嗓子,已经不如以前了!想吼也吼不上去了!年龄真是一件可怕的东西……以前我开演唱会,唱上四个小时也不会觉得声音有什么嘶哑的,可是现在我连一首shoottothrill都吼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