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可乐里面加入姜丝,再放些红糖,煮开,热的,可乐原本的味道多一丝辛辣。”
现代很多人过年的时候就是这么喝的。
赵云川不喜欢,将这种东西可以当作调料或者配菜放在菜里,但不能煮到水里喝,总感觉有一种奇怪的味道。
“那行,就煮姜丝可乐。”
煮可乐这种事情对于赵云川实在是太简单了,他觉得这样的礼不够,田向文当初可是亲手雕了两个福娃娃送给他,虽然那两个福娃娃也很丑,但重在心意。
“不然……我在炸掉薯片或者薯条当小食?”
田向文眼睛一亮:“那真是太好了,只是这样……会不会有点麻烦你?”
“不麻烦。”
这两样都是简单易做的东西,快得很。
“那就多谢川哥。”
田向文感动不已,只觉得赵云川对他是真的好。
刚好赵云川手里现在有不少土豆,土豆生长周期短,每次收土豆的时候,他都会留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当作种子又种进土里,所以现在的他有好几麻袋土豆。
拿一麻袋土豆出来做薯条完全没问题。
方槐虽然已经让田向文另做准备,但他每天还是会去山上转一圈,有时候是上午,有时候是下午。
万一呢,万一他就是遇上大雁了呢?
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
这天上山,他又遇见了孙秀秀,两个人就是点头之交,极少说话。
不过这次,孙秀秀又主动搭话了:“我看你最近天天上山是打猎吗?不过这大冬天的能有猎物吗?”
不能有吧?
反正她天天上山,没见过活的动物。
“我受人所托帮忙打大雁,也只是想着碰碰运气。”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时间是不会有大雁出没的。
孙秀秀点头:“那你小心些,我去那边采药。”
说完就走。
方槐忍不住陷入了沉思,她还是没有闻到孙秀秀身上的味儿,而且这孙秀秀看起来不像是坏人呀。
就是普普通通一村民。
夫君为什么这么讨厌她呢?
方槐想不通,索性也不再想了,他也不是一个喜欢为难自己的人。
继续往前走去。
只是没走两步,就听见后面传来吵架声,那男人的声音还有些熟悉。
“我说你怎么天天往山上跑?原来是会情人的,孙秀秀,你这个不守妇道的贱人,我今天一定要休了你!”
陈旭的脸色死白死白的,以前还穿起来还合身的棉衣现在空荡荡的,如同套在一个骷髅架子上。
孙秀秀忍不住蹙眉,这男人是不是真的时日无多了?
那简直是太好了。
陈旭是个闲不住的,上次被打受伤,也只是在家里待了两三天又去了镇上,孙秀秀知道,陈旭还在碰五石散。
但她不会去阻止,碰吧碰吧,碰得越多,身体垮的越快。
她离当寡妇也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