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二十五位士子都已经做出回答。
正当众人对令史昌提出此情境的目的感到疑惑之时,那位原本冷静的大隶臣突然发怒,紧紧扼住了矮小隶臣的咽喉,并当众“杀”死了矮小隶臣。
众人脸色骤变。
尽管他们对法律并不完全了解,也知道常识:若发生导致死亡的案件,该案件将会成为重案。
令史昌面无表情地环视众人,冷声道:
“你还记得自己的选择吗?”
“现在我是‘狱史’,此教室则是‘狱衙’,开始审理眼前的刑事案,并确定相关人员的罪责。”
“你们依次上前陈述。”
闻声,众人面色一沉。
阆当场瘫软坐下,过了一会儿,一脸惊慌地看着秦长青,茫然地说:“秦兄,我……我恐怕已经犯错。”
秦长青向他投以肯定的目光。
阆顿时着急起来。
“等等。”
“我没有参与啊。”
“我根本没有出手。”
“我只是开了句玩笑,并不知他会有这样的行为。如果知道,早就动手阻止了。”
“这样处理太不公平了!”
反之,原先“闭目”的奋此时忽然惊起,满脸兴奋。
其他参与者也各怀心思。
那些选择离开的神情紧张,而决定报官的人相对轻松;两名试图劝阻的儒士情绪复杂,但掩饰不了自豪之情。
看到大家的神情各异,令史昌微摇头。
说道:
“根秦秦国法律,审案需要步骤。”
“由于这是演练,因此省去了‘告诉’、‘定名事理’、‘讯狱’、‘笞掠’等过程,直接到‘读鞫’和‘定罪’阶段。现在,我宣读鞫书。”
“鞫书说:甲在荒野杀害乙,事实确凿。”
“十二月癸亥,狱史‘昌’宣布:甲害人,判定为故意 !”
“合谋之人,刺脸罚役城旦。”
“见凶却不援助的,应罚甲二套。”
“……”
秦长青静静地听着。
他对审判过程不熟悉,令史昌没有详细解释,但他听懂了“鞫书”和“定罪”的意义。
“甲害人在野,证实为故意 。”
“判定为害人。”
“与凶手 者,脸上刺字服苦役。”
随后。
所有士子逐个向前,令史昌一一宣布各自的惩罚。
“讲不救助,罚二套!”
“敢不救助,罚二套!”
“赐未援助,罚二套!”
“……”
“文昭未援助,罚二套!”
“沈顺未援助,罚二套!”
“……”
“阆 ,黥字城旦!”
“秦长青……赏两甲!!!”
随着判决完毕,屋内一阵 动。
大多数人都对当前的判决表示怀疑,因为在除阆与秦长青外的所有人的处置方式都相同—不援助者,罚二套。
没
“我并非像‘敢’那样直接逃跑,而是选择先行撤离,再去官府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