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作为锦衣卫指挥使,锦衣卫是天子亲军,同时负责监察百官。
职责要求张君肯定不能和朝中官员打成一片,张君很清楚这个道理。
所以,要说这朝中哪个最不怕得罪百官,张君绝对能数的上。
张君的话一出口,顿时又引得群臣哗然。
之前,东林党官员告老还乡的时候,崇祯不仅爽快的同意,还要对所有辞职的官员进行调查。
调查没有问题,才准许告老还乡。
这种做法已经是开天辟地头一回了。
之前从来没有过的,这已经让朝中百官震惊不已。
但是,崇祯的这种做法至少还能说的过去。
可是,张君现在提出人死了还要查办,这就有点过分了,真的是连死人都不放过么!
尤其是和光时亨一派的一众言官,反应更加强烈。
“陛下,臣以为张指挥使的说法简直太荒谬了。光大人如今已经身死,平民百姓尚且知道人死账烂,何况是朝廷。朝廷这么做,岂不是贻笑大方。”
一个言官神情激愤的说道,说完之后也将自己的脑袋死死的趴在地上。
“臣等附议!”
一有人带头,这些言官顿时又活跃起来。
即使光时亨的尸体还在旁边躺着,也对他们起不到什么震慑作用。
这群言官就是如此的记吃不记打。
“一派胡言,陛下,如果说人死账烂,那民间还有一句话叫做负债子还。无规矩不成方圆,朝廷有朝廷的法度,大明律法哪一天说了,人死就可以不必追查?”
对于言官的话,张君立刻进行了反驳,而且反驳的有理有据。
一众言官被怼的立刻哑口无言。
因为他们确实找不出大明律法哪一天规定了说人死就不要负责的规定。
要是有这么个规定,那是不是可以实现牺牲一人,幸福全家的美好愿景。
毕竟贪污受贿个千八百万两白银,然后来个自杀,一了百了,儿孙后代拿着这些信息潇洒自在,吃喝不愁。
岂不快活?
不知其它地方有没有这种情况,但是大明至少是不允许有的。
张君的话正说到了崇祯的心坎里。
崇拿祖制说话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废除祖制。
现在目标还没有达成,怎么可能因为死了一个该死的光时亨就放弃呢。
“朕觉得张爱卿说的很有道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朝廷自然有朝廷的规矩,天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光爱卿虽然身死,但也应该遵守大明的律法。
何况,朕觉得只要彻查此事,才能还光爱卿一个清白,让他死得其所,免得被外界人认为光爱卿是畏罪自杀了,有损其清名。”
崇祯一本正经的说的有板有眼,或者说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大臣们都很清楚,如果按照祖制规定的贪污受贿六十两白银就剥皮填草来查,不过是这个光时亨,他们在场的任何人都得给剥一遍。
现在这架势,死人都不放过,何况是他们这些活人。
要是查办光时亨这件事办了,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那简直就是给自己埋了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只要皇上不高兴了,随时可以把自己炸的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