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燎完,整个猪身上都是一层黑黑的焦色,找了一些松枝松针什么的,李弘文把野猪收起来,找到小溪,在小溪边用松针按在野猪身上把野猪外表的焦黑一点点的清理干净。
清洗干净在小溪边远一点的地方,刨好坑,将野猪开刀放血,然后掏出野猪的内脏,将心脏肺肠胃肾都掏出来到小溪边清洗干净收起来。
然后将整只野猪一点肢解掉,再清洗干净收进空间。
一番操作下来,把李弘文给累个够呛。
看看天色,也已经不早了,把身上简单清理一下,李弘文赶紧回了村。
回到院子,从罐子里捞出一块肉,把肉切片,然后把米饭蒸上,等差不多了再把肉放到米饭上,一碗喷香诱人的晚菜就好了。
当然,这一天在山林里忙着找野猪,一直没好好吃饭,一碗是不够的,李弘文直接弄了双份。
“这味道,弘文你又偷摸吃什么好吃的呢?上次我们来你家做饭吃,我就闻到了这个味。”
刚吃完一碗,王爱国拿着书就过来了,闻到肉香味,王爱国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正好,还有一些,来一口尝尝?”
对于王爱国,李弘文倒没有藏着的意思,把另一碗饭拿出来,示意让王爱国尝尝。
“你这小日子也太好了吧?满满的一碗白米饭,还有这么多肉,不行,不能看了,再看下去,我怕唾沫就要把我给淹死了!”
看了一眼李弘文碗里的东西,王爱国眼睛都有些放大,在使劲咽了一口口水后,他强行扭过头不再看这碗诱人的东西。
“没事,尝尝!”
“不行,你别诱惑我了,你赶紧吃吧!”
看都不看,王爱国拿着书就跑进了屋里,而且还顺手把门给关上了。
他馋么?
馋!
馋的要死!
别说这大块的五花肉了,就是肉他还是沾李弘文的光,在大半年里吃过一次鱼肉吃过一次兔肉,别的肉根本没有吃过。
还有白米饭,他就没有见过这么满满一碗的白米饭。
那白晶晶的,一粒一粒的跟珍珠一样的米饭,他长这么大都没有这么近距离的看过。
更不要提吃了。
可是虽然馋的要死,但王爱国明白,这些东西不是自己的,就算是李弘文让自己吃,那也不能吃。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尝一口不难,也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但是他怕自己在尝完后,迷上这些,贪恋这些,到时候平日里吃的粗粮窝窝头就会变得难以下咽,心里就会生出不该有的念头。
所以他宁愿一口不吃。
“整的我这跟毒药似的,真是!”
李弘文并不知道王爱国心中所想,对于他逃跑一样的行为,摇了摇头道。
对我来说那就是毒药啊!
屋里王爱国听到他的话后,心里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