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清晨。
蒙特利尔下了一场小雨,但很快就停了,路面虽然湿润,却一点都不滑,清晨的太阳躲在如一样的云朵后面,撒下一层斑斑点点的金光。
得益于前几个月好莱坞的拍戏经历,凌平对国外环境的适应能力已经变得非常好。
他看着天气不错,干脆换了一身运动装出门慢跑,一呼一吸之间,口鼻不时哈出一捧白雾。
酒店就建在一条人工河畔,风景非常地优美,他沿着河边,极有节奏的迈动双腿。
或许是见惯了京城的喧嚣忙碌,偶尔扭头望去,总能感受到一种不属于城市气息的舒缓。
这是一座安静的城市!
河水看起来很清冷,微微皱起的波浪,一圈又一圈地向岸边拍来。
两只鸟雀好似忘了南归,咻忽一声停在路边的栏杆上,叽叽喳喳叫唤几下,又开始轻啄起自己的翅膀。
凌平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依稀记得自己跑过了一座桥,直到感受心肺里传来一阵疲惫的气息,这才渐渐放缓了步子,最后由跑变为了走。
同时也开始借助晨光,欣赏起这座城市的晨景。
几片枫叶随风吹来,静静落在水面上,这样子的景色,跟在京城所见完全不同。
他出神般注视着,不知为何,脑子里总浮现出那天井恬柔柔弱弱,又倔强不折的眼神。
柔柔弱弱是初见的她,倔强不折是后来的她,这个女孩每一次的改变似乎总和自己脱不开关系,光是用一句“孽缘”怕也难概述这种纠葛。
唉!
明知不可能,她又为什么要生我的气呢?
凌平觉得自己有些多愁善感,不禁轻叹一声。
当年徐志摩写《再别康桥》时,大概就是自己现如今的心境吧!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背后的汗水已经变凉,体温在缓慢下降,似乎催促着他快些回去。
这样的天气,如果顶着一件湿透的衣服,怕是很快就会感冒。
好在经过几天的熟悉,他已经初步把这一片摸透,只要往西走十分钟,就能到达居住的酒店。
两条不同的路,却交汇成同一个重点,冥冥中似乎暗示着什么,但又好像屁事都没有发生过。
路上碰到了几个早起的行人,带着和洛杉矶那边完全不一样的奔放粗砺,又混淆着一股说不出的兴奋和疲惫。
几天后电影节的开幕是这里难得的盛事,世界各地的明星顶流都将汇聚在这里,没有人会愿意错过这个挣美金的机会,连一直有些佛系的鬼佬们,这段时间都开始勤奋起来。
回酒店洗了澡,换了身便装,凌平感觉整个人都清爽干净起来。
去楼下吃了个早餐,又听杨天真汇报了会儿工作,就准备出门去逛一逛。
他的目的地是十公里外的一处集市,也是蒙特利尔规模最大的集市,今儿正是日子。
虽说出国对凌平来说已是家常便饭,但参加电影节还是第一次,意义到底不同,当然得买点礼物。
要是杨天真嘴巴开了光,自己真的拿了个影帝回来,那这礼物的意义就更不一样了。
但拿奖这东西谁又说的准,他只是重生,又不是拥有特异功能,更不觉自己是和老某子一样的气运之子。
指不定片子放完,自己就卷铺盖回家了呢?
到了地方,远远就听见人声喧闹,一条约莫四五百米长的街道,两侧都摆满了摊位。
摊贩好多都是膀大腰圆,一脸络腮胡子的白人,正在开张迎客。
现在还只是七点半,却早有一大群身份不明的家伙在里面来回逛荡,嘴里叽叽咕咕的说着鸟语,偶尔夹杂几个英文单词。
凌平听的很清楚,猜这些应该都是土着,就跟老家乡亲们赶早市的情景差不多,外地来的说普通话,本地就讲方言。
虽然都是一群鬼佬,但这种感觉却莫名的有些亲切。
凌平装模作样的来到一个小摊前,这是一个卖手工艺品的摊位,上面全都是一些精美的木雕和泥塑。
他捡起一个带点北欧神话风格的女神木雕,看了几眼后,来了一句:“how,much?”
他是真看上了这个木雕,想着买回去给刘茜茜当礼物,因为不知道这边具体的物价水平怎样,身上又只揣了两千加币,所以得问清楚一点。
挑礼物,他确实没心得,也就胜在一个心意,换成其他人出国,怕是早就奔那些奢侈品专柜去了。
可这些东西刘茜茜压根就不缺,她代言了一堆高奢,品牌方送的奢侈品多到要专门给陈桂香寄回去,自己如果再往那些专柜跑,那不是纯傻逼吗?
摊主报了价格,凌平觉得合适,二话不说,买了一组套装,把那摊主喜的,恨不得当场和他结为异姓兄弟。
隔壁几个摊位的摊主看见这边成了个大单,也是羡慕的不得了,知道凌平是个大主顾,不停地吆喝他过来去看一看。
他撇过头,朝着那几个摊位望了一眼,然后视线不由落到隔壁一摊枫叶型的红褐色固体上。
摊主瞅他迷茫的样子,利索将他拽过来,然后用刀切下一小块,用戴着手套的手递给他。
凌平犹豫了下,客气地接过,然后又仔细看了两眼,才尽量保持礼貌性的放进嘴里。
怎么说呢?
味道挺天然的,有一点甜,但又不是特别甜,甜过之后,又有一些发苦。
这还不是最牛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