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府城
路野想想这一路走来的艰辛,心中苦涩。
比如今天被流民围攻这件事情,半个月来,他们都有惊无险经历过好几次了。
自从将狗肉消灭完后,二人就结伴离开了破庙,临走时从庙中找了两杆木棍,用破损匕首削成尖头,又在火上烤过。
他们还将那匕首捆绑固定在一根木棍上,再用破布缠绕做遮掩。
二人给残破神像磕了头求了庇护,就凭着两根木棍,相互扶持上了路。
曾遇到如今日一样的几个小流民团伙,想抢粮害命,被他们二人反杀搜身,偶有收获,木棍尖头上的鲜血就是那样染上去的,到如今都变成了暗褐色。
曾遇到小队官兵追剿流贼,也遇过流贼反杀官兵,二人机警躲在土道下装死,差点被卷进去做了冤死鬼。
也曾遇到大批流民自发攻破地主老财的屯围,夜色中火光冲天,他们混进人群,没有烧杀抢掠,不要金银珠宝,只顾得寻找粮食,那次行动大丰收,抢了足足半袋杂面。
曾遇到有“豪门”当街招收奴仆,路野和王虎为了混个长期饭票欣然签了身契,结果哪料到当夜吃得太饱,王虎肚子蹿稀,跑出去出恭时偷听到这里专和官兵做人头买卖。
将路过流民半个月养得胖些面色好看些,官兵就会来抓人,一抓抓一串,挨个砍头回去当流贼脑袋报功。
路野和王虎连夜出逃,为了跑得快些,连二人之前的收获,分开藏在身上的半袋杂面都扔了。
也曾路过挖着沟壕的村落,遇到那凶悍的店家大荒之年还开着茶水铺做买卖提供肉食,只是这店家卖的肉比较瘆人。
茅草铺子的立柱上绑着几个微微喘气的菜人,现场大菜刀割肉,一碗肉不过几个铜板,买卖做得童叟无欺。
而且茅草铺子人来人往顾客不少,买卖还算兴隆,二人远远看见,吓得落荒而逃。
还曾遭遇红了眼睛的几只野狗,竟然主动攻击活人,那次最凶险,全靠遇到有大队豪商护卫路过,才吓跑了野狗。
尽管如此,二人身上都挂了彩。
路野腿上被野狗咬了一口,而王虎伤在胳膊上。
好在二人都伤得不重,应该没什么大碍。
这一路半靠运气半靠凶狠,二人不仅保住了性命,还吃了个三分饱。
路野心中一动。
鱼龙图出现在他脑海。
“路野,17岁。
根骨——中人之资,资质平平。
状态——中度虚弱,轻微伤,左腿不便。
寿命:
气血——30/100。”
就这半个月天天三分饱,他的气血都到了30,路野很期待,等到了府城,混上几日稀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
王虎在一边突然舔舌头道。
“大哥,是不是快到府城了。”
路野笑着回答,声音都轻快很多。
“是啊,应该就到了。”
王虎眼睛立刻眯起来,一脸向往。
“大哥,那咱们等吃了赈灾粥,养好身子,就能再去豪门卖身了!”
他和路野在破庙里面就商量过了。
在这乱世里,不论是当兵还是当贼都是卖命的勾当,保不准哪天就填了壕沟了,不是个好行当。
所以最好的路子还是卖身到豪门为奴,不仅能混个饱肚,还免去性命之忧。
等以后王虎练成铜皮武夫了,还能当个高级奴仆,兄弟二人互相照应,总有个前途奔头,攒够银子脱了奴籍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