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嘴巴微微发热,曾经那一吻的触感隐隐浮现。
就像童话里的王子吻醒了沉睡的公主一般,他也曾在恶魔的巢穴,吻醒了沉睡的她。
在那个最卑微的年纪,这个女孩就是隐藏在他心中的一束暖光。
“小胖子,不会这么快离开我的,对吗?”
潘尼怀斯四肢像鬣狗一般在身后追逐,咧开大嘴,嘎嘎的笑着。
本的奔跑速度更快了,他拽着贝弗莉,身子已经跑出了门外,阳光落在了他的身上。
小丑潘尼怀斯的脖子像鱼竿一样突然伸长,他那滑稽的脑袋变得足有汽车大小,血红的大嘴张开,里面满是尖锐的獠牙。
就像是在用抄网捞鱼一般。
比本慢了半个身位,再有一步就能跑到阳光底下的贝弗莉,被半空落下的小丑头颅吞噬,连带地面的泥土都被啃出了一个坑洼。
本一个踉跄,失重感让他栽了个跟头,他的左手依旧紧握的那只女性断臂,温度正在流失。
小丑的头颅从教堂内的木门后面,慢慢露出半个涂满白色彩妆的脑袋,黑漆漆的眼眶,嘲笑的盯着外面倒地的本。
“没人会关心小胖子。”
“伱一直都是孤独一人!。”
小丑的半张脸缩回了木门背后,贝弗利沾满血液的脑袋,又从门口斜探了出来。
她的眼睛呆滞,死气沉沉,脸上没有血色,嘴巴一张一合,传出了的声音却是阴阳怪气的腔调,那是小丑在捏着嗓子:
“吻我,小胖子!”
“像最后一次那样吻我。”
从门外的位置,能够看到在她头颅从脖颈处已经断裂,一只惨白的爪子,正从后颈掐住这颗头颅,控制着她的嘴巴张合,作出说话的样子。
这一刻,本的心碎了。
“不——!”
他从地上站了起来,怒视着小丑,布满血丝的眼神中,蕴含着熊熊怒火。
“即使一月来临,我的心依然炽热”
温和的男性声音,从本的耳边传来。
他猛地偏头望去,发现自己仍在教堂内,仍在低头看着自己肚皮上的丑陋伤疤,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变过。
相隔两米远的神父,手里正拿着一封陈旧的明信片在朗读。
那是他随身携带了27年的明信片,不管是做什么事情,换什么衣服,哪怕他遗忘了童年的记忆,但是这张明信片一直被他随身携带,保存好好的。
这么些年,他丢过钱包,丢过电话,丢过内裤,唯独这个明信片从来不曾丢失过一秒。
“这是你写给女孩的情书么,刚你揭开衣服的时候,掉在了地上。”
吴恒将念诵完的明信片折叠起来,递给了本。
本愣愣的伸手接过明信片,刚才那女孩手掌的余温仿佛还残留在掌心,他已经记起了贝弗莉,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珍惜这个明信片。
刚才的幻觉,让他充满了心悸。
“还好,还好是幻觉。”
本这一刻只想打个电话,或者直接飞过去,见见那个女孩。
吴恒看着本的神色,只能感叹爱情果然是个比毒药都厉害的东西,恐惧在其面前也都只能退缩。
咯--!
教堂的推门声响起。
这似曾相识的声音,让本的整个身体都颤抖了一下,他猛的回头看去。
吴恒也跟着回头。
刚才本所经历的那些幻觉,并不是小丑潘尼怀斯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