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那么小。
命无常搁那剔着牙,偷着乐。
小宝也不是主动说话的人。
两人就这么一直沉默着。
吴风似乎明白了。
可是他不会去改。
“哟,小宝,怎么在这呢!我今天打拳赢钱了!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大肉包!”
“啊,叔,我刚吃好。”
吴风看向这人。
他就是命无常所说的曾经神兵的拥有者。
看上去四十有余,左脸上有刀疤,身形偏瘦,背后架棍。
乐呵呵的打开荷叶,里面一只巨大的肉包,都跟小宝的脑袋差不多大了。
“小孩子家家的,正是吃饭的年纪!吃!”
“哎呀叔,我真吃不掉了!你吃吧。”
“你爹让我照顾好你,你可别作贱自己啊!吃!”
“真吃不下了叔,你吃吧。”
“那我可就吃咯!”
“你吃。”
“那我吃咯。”
“吃吧。”
那人连番问了几遍,凑近上前看到了小宝的嘴角与还没擦干净的手,这才放心,大口吃着肉包。
“大哥哥,我走了!”
刀疤脸看了吴风一眼,注意到了无锋刀,当即收起笑容,拉着小宝的手便走。
“慢点叔,我跟不上。”
“走了走了。”
命无常整理好了衣装,走出客栈。
虽然没啥可整理的。
“他曾经的意志,可是要杀穿这片天的。”命无常看着他们的背影,“可如今呢。”
刀疤脸见吴风没跟上来,走的慢了些。
走到一家胭脂店,他顿了顿。
“看看胭脂吗?”
吴风的视力听力已经今非昔比,稍稍走位了一下,就能听闻到全貌。
刀疤脸拿起面前的胭脂,仔细看了看,不过还是放了下去。
带着小宝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吴风站在客栈门口,人烟稀少,他站着,一时间不知该往哪走。
“怎么了?不知道往哪走的时候不如退回来,再坐坐。”命无常又坐回客栈,择了一个最外围的座位,坐了下来。
这里刚好能看到胭脂店。
吴风看了他一眼,也一并坐了回去。
“小二呢,上好酒!”
“来咯!”
“算了,来壶茶吧,要贵的。”
“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