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下之意就是让金武自己想办法安排。别说犯人,就是官差一天的吃喝,驿馆也负担不起。
好在只是在凉州城内补充物资,明天就离开。金武安排犯人们住得起客栈的就住客栈,住不起的就在院子里支帐篷。
大部分人都住驿馆周围的客栈。身上又脏又臭,就为了能洗个澡,也得住客栈。
苏锦四人和卢家都选了同一家客栈。
客栈也不咋地,墙皮脱落,门窗都腐烂了。被褥陈旧,有一股浓重的发霉味道。好歹有屋顶,下雨不漏。其他的,就别强求了。
一向冷清的客栈突然来了这么多客人,可把掌柜的和伙计们高兴坏了。管他是什么人,只要给钱就是好客人。
苏锦要了三个房间。小九和满仓一间,周阿奶和麦香一间,她自己一间。
几人先洗了一个热水澡。房间里都点了两个炭盆,才没有因为洗澡而被冻死。
苏锦出房间问了一下伙食情况。一个黑面窝头就要三十文,算了,还是吃自己的吧!
她进了周阿奶的房间,用屋里的炭盆放上铁架,熬了一锅粥,热了菜包子。对小九谎说是在外面买的。
吃过饭,盘点物资,准备把缺的物资一次性补齐。
过了凉州,物资会越来越匮乏,拿钱都买不到。
苏锦总觉得自己忘了点儿什么。可是一时又想不起来。
“宿主,书中最重要的一个男二号在凉州。”110适时提醒。
苏锦一拍额头。
她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烂尾作者对这个金牌男配的着墨还是比较多的。
金牌男配是凉州刺史的独生儿子金不换。此人十八九岁的年纪,长得唇红齿白,异常俊美。曾经俘获了无数少女的芳心。
但此人脾气古怪,十分不好相处。别人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他还没有成亲。
白乐瑶随流放队伍来凉州后,出去采购物资与金不换巧遇。女主的强大光环立刻让金不换对白乐瑶产生了好感,两人很快成为朋友。
金不换不但给白乐瑶准备了丰厚的物资,还不放心她此后的路途,派人跟随保护。
到达蛮荒后,金不换更是亲赴蛮荒,去看望白乐瑶。甚至为了替白乐瑶出气,挥剑怒斩地头蛇。
后来,白乐瑶随南宫暄回京,金不换也很快跟随过去。为白乐瑶登上后位,出谋划策,排除万难,无怨无悔地付出。
后来,他更是成为南宫暄的宠臣,荣耀加身,权势滔天。
金不换是凉州刺史的宝贝儿子。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他爹当刺史就等于他当刺史。如果他这个金牌男配跟白乐瑶相遇,再加上一个恨她入骨的南宫暄,两人肯定会借助金不换的势力对付自己。
不行!绝不能让他们勾搭到一块。
“110,赶快搜索一下金不换在哪里?有没有跟南宫暄和白乐瑶遇上了?”
“宿主,凉州刺史正在宴请南宫暄和白乐瑶。金不换本来在酒楼为朋友庆生。但过生日的那人因为太高兴噎着了,已经被送回家。庆生会提前结束。金不换此时在回家的路上。”
苏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