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早期的那一批重要将领里,只要没死的,全都是中将往上,就他许河一个少将,丢不起这个脸。
面对这种老将的请求,罗志学自然不会驳回,当场安慰了几句,数天后,就有圣旨下发,调任许河担任某省守备司令。
而大楚帝国里的一省守备司令,标配陆军中将衔,因此许河得以晋升陆军中将。
但是许河实际上根本没去上任,而是在金陵城称病……因为他很清楚,那位置根本就不是他的,只是暂时借给他一段时间解决军衔问题。
一个月后,许河上书乞骸骨,罗志学拒绝两次后,第三次正式批准。
由此,许河以陆军中将衔退役,同时获封侯爵,不过这个侯爵并不能原爵承袭三代,只能是许河一个人,等他儿子继承爵位后,再以伯爵承袭两代。
这种爵位比较特殊一些,和之前大楚帝国授予出去的原爵承袭三代侯爵,减等承袭制男爵世袭罔替不一样。
是最近两年,罗志学专门为了安置一些功劳大,但是能力跟不上已经逐步退出军界的开国功臣所用。
具体下来就是,功臣本人获封侯爵爵位,第二代则是减等承袭伯爵,第三代继续承袭伯爵,第四代减等承袭子爵、第五代减等承袭男爵,第六代减等承袭至勋爵,勋爵可世袭。
而这个勋爵,也是罗志学搞出来的一种用于安抚功臣的荣誉性头衔,这个头衔连爵位俸禄都没有,也没有任何特权,只有一个荣誉头衔,专门授予非世袭的高级贵族的后代。
帝国里目前的功臣爵位,目前其实就两种:采取减等承袭至男爵世袭,减等承袭至男爵削爵。
至于什么原爵承袭三代,这是属于特殊恩典,只授予少数战功显赫的公爵,侯爵,不属于常例。
而减等承袭的情况下,部分高级贵族,比如所有的伯爵以及部分侯爵,因为没有原爵承袭三代,也没有减等世袭至男爵后世袭的,可能在几代人后就被削爵为民,如果每代人更换的快一些,兴许不用几十年就得从贵族序列里消失!
这显然会极大的降低爵位的含金量,而爵位又是大楚帝国里重要的激励,荣誉象征,所以罗志学还是要尽可能的提升爵位的含金量的。
各种实际特权,尤其是政治特权不能给,封地更不用说了,这个更不可能给,而爵位俸禄的话,为了控制财政支出也不能给太多。
如此情况下,罗志学也只能从荣誉,头衔之类的这些想办法了。
于是乎,就弄出来了这么一个连爵位俸禄都没有,名义上位于男爵之下,但严格上来说不算贵族的勋爵。
专门授予伯爵以上的非世袭贵族。
大体上,你可以认为是拥有这个头衔的人,是其祖上是出过伯爵以上的高级贵族,并且还是其直系血脉,不是什么旁系。
因为旁系,继承不了勋爵的称号。
因为大楚帝国的贵族继承法里对继承很严苛,必须是嫡系继承人,实施严格的嫡长制,如无嫡子削爵。
不承认所谓的庶子的继承权……
因为大楚帝国不承认任何性质的妾,同时严格禁止人口买卖,奴仆化等。
如此情况下,为了进一步纠正社会风气,同时也是为了确保继承的严肃性,所有继承法都只承认妻子所生的子女的继承权。
私生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嗯,你自己生前赠与财产是另外一回事。
怎么说呢,这年头也没什么基因亲子鉴定,你没办法确保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官方也没办法判定这个人是不是血脉继承人……
为了确保法律的严肃,避免犯下更多的错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大楚帝国只承认正式婚姻关系里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这个继承权,严格上来说不来自于血脉,而是来自于婚姻!
因为血脉这东西,你没办法确认,官方也没办法确认,打官司的时候不可能你弄个滴血认亲就给你判遗产啊,所以干脆一刀切,只承认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当然了,你生前给私生子大批金钱也是可以,不过这又涉及到了婚姻财产支配的问题,被老婆发现了恐怕是要发飙,然后起诉追回婚姻共同财产,不过这就是婚姻法的问题了,和继承法无关。
血脉这东西,私人也好,官方也好都无法确认,但是婚姻关系,却是可以在法律上得到确认的。
举个极端例子:贵族继承法里,直接规定嫡长子继承制,贵族本人是没有权限更改这个继承顺序的。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某个贵族的老婆出轨生了儿子,如果贵族丈夫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同时贵族的老婆又一口咬定,这就是贵族的儿子。
那么贵族本人也好,官方也好其实都没办法判定这个孩子是不是贵族本人的儿子……嗯,除非当事人亲口承认,比如孩子母亲!
但是孩子母亲不承认这是出轨导致的儿子,同时这个儿子还是嫡长子的话,那么爵位就得落到他头上!
你反对与否都没用!
因为他的继承权,是来源于其母亲和‘父亲’合法婚姻,得到了帝国贵族继承法的确认,不是来源于其父亲的赠与!
继承与否,和贵族本人的态度没啥关系,不会因为你喜欢或不喜欢,怀疑他是不是你自己的儿子就改变的,一切都得按照法律来的。
虽然听上去很扯澹,但是法律这东西嘛,只讲规矩不讲人情!
谁让你老婆出轨还生了别人的儿子……还他是嫡长子啊!能怪谁啊……
当然,相信以大楚帝国这些军功贵族们的手段,应该不会让这种事出现……毕竟都是见惯了生死的。
嗯,应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