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这一年,杜文礼的事业仍然是蒸蒸日上的节奏。
借范世贤的三万块,他已经提前还了。
随着事业的扩大,财富的增值,人到中年,又是大学毕业学历的他,也显得越发有成熟成功男人的气质。
比他小差不多二十岁的小娇妻何娜,在他心里并没什么地位。
而且,婚后两个月,何娜便辞了职,成了一名家庭主妇。
一个只知道柴米油盐的家庭主妇,他更是有些瞧不上了,所以婚后对她,一直是敷衍的态度。
他每个月给何娜的一笔固定的生活费,和给玲珑的是一样的。
不过,玲珑比何娜会撒娇,说话也比她顺耳,又跟杜文礼在先。
杜文礼时不时会额外给她买些首饰,也会额外给她一些零花钱。
而且,因为何娜肚子大了,不适合带出去应酬。
再加上他看到别的老板带出去应酬的女人,都不是正室。
所以,他也扭转了下观念,不觉得带玲珑出去应酬不体面了。
玲珑和何娜的地位,可以说是完全互换了过来。
何娜如今是天天一个人守在家里等着杜文礼早点回来。
而玲珑则是经常打扮得光鲜亮丽地陪在杜文礼左右,与他出双入对地出入各种场合。
杜文礼的朋友,也都是喊玲珑为嫂子。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何况杜文礼也并不是太避讳。
一次,他带着玲珑和几个生意场上的朋友一起去红玫瑰歌舞厅,便被温婉和沈小北撞了个正着。
已经和沈小北认识这么多年了,而且这两年他已经将老板的身份驾驭得非常自如。
所以每次再遇到沈小北时,杜文礼早已能从容淡定,毫无窘迫之色了。
绅士地跟她打了声招呼,也对温婉微笑着点了个头后,他便和玲珑及他的那几个朋友,喝起了酒,跳起了舞来。
见沈小北对杜文礼冷冷淡淡的,甚至看他时的眼神带着些鄙夷。
温婉笑着说道:“小北,这个男人原来你也认识啊?”
“是啊,快认识二十年了,是以前一起下乡的知青。”
“哦,那看来你们还是老熟人了!”
“什么老熟人,这种人,多看他一眼我都觉得晦气!哎对了,你也认识他?”
“算不上认识,他和他身边那个女人以前经常在我的酒店开房,我见过几次而已。”
“啊,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他现在的老婆以前是我酒店的员工,才辞职没几个月,现在估计快要生了,他竟然还带女人出来鬼混,真是无可救药。”
“社会发展得越快,有钱人越多,这样的男人以后只会越来越多的,也不足为奇了。”
温婉端起面前的酒杯,优雅地抿了一口。
嘴角勾起一抹略带伤感的笑容说道。
“看来你对男人的看法还是挺悲观,这世界上还是有好男人的,比如我老公,比如范大哥。”
“你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温总,你别告诉我,你还对范大哥念念不忘?”
“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