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唱童谣的也不是什么蜡人,是鬼屋老板这群不法分子。原因有仨,一个闲着蛋疼,一个给自己壮胆,一个吓唬别人。
不分男女老少拖人进下水道,是为了混淆视听。其实他们很多时候只要那些年轻力壮的人,和一些孩子的器官,其他的要么放干血拿去卖,要么被他们直接咔嚓掉了。
找小姐的是那伙贩毒分子,她们去的地方不是郊外臭水河,而是下水道。她们摸到的也不是什么普通玻璃杯子,而是制毒用的提炼杯。她们闻到的奇怪气味,是制毒用的各种化学物品所散发出来的。
这桩案子当时很轰动,我也凭借于此博得美名。现在看来,我想,我大概就是从这桩案子开始起,被他们给盯上的。
辗转多年以后,原先的鬼屋被拆分为多个铺面租了出去。当间之一,落到了第二个死者杨东旭手里,变成了一家音像店。
不过杨东旭的这家音像店并不完全正宗,掺和着许多盗版专辑与残次货件。说不上黑心,但也绝不纯良。
案宗显示,杨东旭离过婚,无儿无女。自身有一个特点,没有痛觉。离婚的原因很令人匪夷所思,说杨东旭的老婆觉得杨东旭不行,于是就把杨东旭绑了起来,用剪刀把他那里给咔嚓一下子剪掉了。
杨东旭有一个很大的爱好,京剧。杨东旭曾多次寻访戏班子,或是求拜名师,欲学得一身本事登台献艺。奈何杨东旭资质不行,天赋也低,戏嗓也一般,因此数次求访皆是无果而终。
几年前,杨东旭花光积蓄开了这么一家音像店。虽赚不到什么大钱,但也不至于饿着,三餐温饱都有着落。
因身体残缺的缘故,社交关系不是很好,且有些许自卑,特别害怕别人知道他是个阉人。故而生活当中只有几个不是特别熟的京剧票友,闲来无事相约一块吼上两嗓,或者谈些有关京剧的话题,除此之外再无多余社交。
“他有没有跟什么人结过仇,或者有过什么过节?”在去音像店的路上,我问叶清秋:“他既是一店老板,平常肯定没少跟人来往。既有来往,难免就会有争执。所以,你们有没有做过这方面的排查?”
“有四人,”叶清秋的回答让我感到十分意外,“第一个是他老婆,钱梅。钱梅把杨东旭阉割之后,杨东旭本不想跟钱梅离婚的,他爱钱梅,所以他选择了原谅钱梅。可是钱梅非但不领情,还带了个男人回家,当着杨东旭的面胡作非为,甚至是羞辱杨东旭。”
“啧啧啧!”我已无言评判。
叶清秋接着说:“杨东旭是个老实人,一气之下打断了那个男人的腿,要不是钱梅拦着的话,估计得把小命丢掉。”
“这事之后他们就离了婚,房子什么的都给了钱梅。可钱梅不仅没有感激,反转头和那男人结了婚,并且还合伙威逼杨东旭,让杨东旭每个月打一笔钱给他们,不然他们就把杨东旭是阉人的秘密公之于众。”
“真是两个畜牲。”我忍不住大骂。身边吃着西红柿的郭寅,则嘀咕出了他那句至理名言:“人类,好可怕!”
叶清秋继续讲说:“杨东旭忍无可忍,提着菜刀就要去砍了他们,结果被保安拦了住。但没过多久的某天夜里,钱梅和那个男人乱搞的时候,蜡烛不慎引燃了被褥,把两人烧得半死,浑身是疤,不捂着他们都不好意思出门。”
直觉告诉我,这场火灾并不简单,于是我问:“火灾调查结果如何?看样子,并不单单只是一起意外事件。”
叶清秋好奇的问我:“你为什么如此确定?我好像没有透露什么重要线索给你。”
“直觉。”顿了顿,我又补充了一句:“而且从逻辑推理上看,这火灾显然不合常理。”
“哦?”叶清秋来了兴趣,“说说看,哪不合常理?”
我分析说:“蜡烛引燃了被褥,说明他们在床上玩那个,同时也说明了他们当时是清醒着的。因此蜡烛引燃被褥之后,他们大可以跑,或者做出其他相应举措。就算被烧,也不至于被烧得半死,蜡烛是不会在一瞬之间把被褥点燃的。”
“我想,要么屋子里当时还有其他快速可燃物,比如酒精、煤气之类。要么,就是屋子的门被人从外面锁了住。要么,就是他们被下了迷药之类的毒物,所以他们没办法跑出房间。要么,上述三种可能都同时存在。”
叶清秋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眼神看着我,老半天后,蹦出一句:“你,真是一个有精神疾病的疯子?”
我回答她说:“天才与疯子,仅一线之隔罢了。如果说,任何不被理解或与众不同的异类都可定义成疯子的话,那么这世界岂不糟糕透顶了?尽管它本来就已经很糟糕透顶。”
“我认为,从来只有不被理解的天才,而没有绝对纯粹意义上的疯子。因为在疯子的国度里,那些自诩正常的正常人,又何尝不是一个坠入泥沼的异类?”
叶清秋陷入了思考,一阵子后,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思考明白我这话的意思,只听她接着刚才的话,说道:“你推理的没错,那场火灾确实不简单。蜡烛里被人为混入了特殊毒药,吸入鼻子之后,不仅会致幻,还会使人浑身瘫软无力。”
“钱梅二人虽当时有了察觉,想跑,可为时已晚。如你所料,门被人锁了住,并且有人故意打开了屋外的煤气。幸好邻居发现得早,及时灭火救了他们。”
“作案手法挺漂亮,如果不是被邻居发现的话,等一把大火烧过之后,所有线索证据可全都灰飞烟灭了。到时除了阎王爷,恐怕再没人能够找出真相。”我心生好奇,问叶清秋:“是谁策划的这场火灾?杨东旭?”
“是,”叶清秋说:“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