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到自己盯着人家看,姜清屿面色不自在的挪开目光,从明非绾身边走过时,嗅到一抹淡淡的药香。
知道她在府上没事就会琢磨药材,磨成粉,做成药丸。
身上的药香,大约就是那个时候沾染的。
姜清屿去了东厢房,也就是他们睡觉的地方。
这段时日,两人起居都在这边。
姜清屿走了几步,瞧着那女人没跟上,蹙眉回头一看,见她还维持着行礼的姿势,他皱了皱眉,语气不善:“还不跟上,还要本王扶你吗?”
装。
就知道装。
这女人平时没少摸摸头,捏捏脸,有时高兴了,还在打他屁股。
别以为他傻了什么都不知道。
他可记着呢!
明非绾也不想啊,这不是姜清屿一恢复意识,一脸寒霜,气势凌人,一个眼神便让人噤若寒蝉。
且不说她,就是静思她们,都一个个如鹧鸪似的,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又是怀念大傻子的一天。
察觉姜清屿不耐烦的视线,明非绾立马跟上,从一旁抱着一个药箱,里面都是她需要的医疗工具,当然,最重要的,师爷遗传的金针,明非绾贴身携带。
“请王爷宽衣。”明非绾瞥了眼屏风后面。
姜清屿嗤笑一声,笑明非绾故作矜持。
那一晚,她不是把自己看光了?
现在还装什么装?
姜清屿当着明非绾的面,宽衣解带,露出精致好看的锁骨,以及这个月被她投喂后,肌里分明的肉早已消失。
饶是如此,还是宽肩细腰,看得人眼热。
他更衣就更衣,妖孽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明非绾,饶是她脸皮厚也受不了,视线在他起伏的腰腹扫过,红着脸羞赧的背过声。
姜清屿得意轻笑。
那笑声仿佛在耳边撩拨,明非绾耳朵都红了。
心跳更是小兔子乱蹦似的。
明非绾没发现的是,揪着裤腰的男人,手背青筋凸起,指尖微颤,耳朵尖尖泛红,跳动的心口暴露了他的心思。
他也不是自己表现的那么镇定自若,淡定无畏的样子。
一阵窸窸窣窣后,姜清屿穿着一条短小的四角裤头躺在榻上,眼睛上覆盖一条手绢,来了一个眼不见为净缓解尴尬。
四角裤头是明非绾亲自缝制的,是上辈子很流行的一种,也是那个宁安王美人带起来的,她知道京城盛行后,为了讨好傅砚川做了一条送去。
傅砚川并未收,反倒是被霍烟知道后,当着她的面剪成破布,还说她可能没见过,傅砚川穿不了,太小了。
这次明非绾给傻王做的很合身,毕竟是见过的人。
她可不想每日早上起来,都见他遛鸟。
明非绾:“”
现在那个宁安王美人还没开店,明非绾先做出来自己穿应该没问题,谁让她重生了,知道了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和新东西。
瞧着躺平的男人,视线在他赤条胸腹扫了一眼,暗暗告诫自己摒弃杂念,拿出金针,一边给他食指放血,瞧着蛊虫在特制的药水中被杀死。
血色染红了整个药水不说,死掉的小虫子个个翻着肚皮。
与此同时,明非绾金针一针不落的扎入姜清屿的几个大血,指腹推宫过血,鲜血流淌,无数蛊虫顺着血液掉入药水中。
姜清屿只觉得浑身血液麻痹,那种被点了麻穴的全身痛苦感觉,让他忍不住叫出声。
明非绾道:“再忍忍,很快了。”
收起金针落下,姜清屿俊美的脸,肉眼可见的白了。
而那些汹涌的蛊虫,顺着血液流出,它们似乎察觉危险,不愿意掉下,和在血液中抱团,形成一个个绿豆大小的鼓包,堵塞血管。
若是不疏通,人很快会血管爆裂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