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子上发现了三名受害者的dna,以及一些人造pu皮屑。
说明凶手是戴着pu手套作案的。
夏末初秋,一般人不会戴着皮手套的。
题安下发的排查通告里,除了凶手的身高,体重,性别,出没区域以外,又新增加了两条,凶手戴着这个季节看起来怪异的皮手套,且穿着无底纹的鞋子。
题安按照第三个案发现场,将凶手的生活区域又缩小了范围。
时间紧张,随时可能有人死于凶手之手,赵耀被题安喊到局里,做犯罪心理侧写。
赵耀说:“这个凶手应该是疑病症。
没有什么病是通过吸血能治愈的。
按照吸血的这个特征,他应该是怀疑自己得了心脑血管或血液方面的疾病,除了吸血外别无他法。”
题安说:“可是该怎么查起呢?”
赵耀想了想,“无论凶手去医院主诉什么样的躯体化症状,最终医生应该会给他确诊一种病。
这种病叫做植物神经紊乱,也叫神经官能症。
你可以从结果入手去筛查。”
题安问赵耀:“我还有两个地方没想清楚。
凶手为什么会突然开始吸人血。
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什么样的变故,让他突然就开始吸人血。”
赵耀说:“也许他的吸血行为早就有了,只不过一直在吸动物的血,或者吃一些动物血制品。
直到他尝到了人血,他无法控制嗜人血的冲动。”
“这小子在第一个案发现场还用了吸管。还挺讲究的。”题安给赵耀看案发现场的照片。
赵耀反问题安,“我问你,用吸管和对着瓶子喝饮料有什么区别?
也就是咕噜咕噜和吨吨吨吨的区别。”
题安皱皱眉头,“有什么区别?
没有什么区别吧?”
赵耀说:“如果非要说区别呢?”
题安说:“非要说区别,那就是用吸管更能品出饮料的味道。
你是说凶手用吸管喝血,是为了让血液在口腔里停留的时间更长,能品到血液更多的味道?
他不仅幻想出了人血对他疾病的作用,而且痴迷于人血的味道”
赵耀打个响指,“其实人血和动物血在口感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人血含氯化钠多,所以咸一点而已。
我怀疑他这么痴迷于品尝人血,是因为人血承载了某种记忆。
早年的记忆。
味道承载记忆对应的效应是普鲁斯特效应。
也就是只要闻到曾经闻过的味道,就会唤起当时的记忆。
嗅觉和味觉唤醒的记忆,比其他形式唤起的记忆,更加生动形象,有代入感。”
题安想起来了,“我记得,曾经有个案子你给我讲过。”
赵耀说:“对。所以你先抓人。
如果能顺利抓到人,我相信在他供述作案动机的时候,你会听到令你震惊的凶手的经历。
但还有一个可能性,连凶手自己都忘了这些陈情往事,如果是这种情况,你给我打电话,我帮你问。”
题安笑着说:“欧了,我就不和你吃晚饭了,人手不够,我还得去巡查。
一天抓不住这个嗜血狂魔,翰兴市民一天不敢走夜路。”
赵耀说:“你去吧,黑猫警长。”
他还不忘唱两句,“眼睛瞪得像铜铃射出闪电般的精明耳朵竖得像天线听着一切可疑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