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旷野 (三 下)(1 / 2)

酒徒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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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旷野 (三 下)

一瞬间 ,李旭有些失神。王麻子的面孔在他眼里不再那么恶心。而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妗妗,形象也变得温馨起来。更温馨的是家中那盏始终也不肯点得太亮的油灯,还有临行前父亲、母亲在油灯下翻来覆去替自己摆弄行装的模样。

有种柔和且温暖的感觉包裹了他,让他深深沉醉。以至于有迟来的客人问起了蜀锦的价格,他都没能及时回答。

“汉家伢子,没听见娥茹姐姐问你话么?发什么呆?”一声清脆的呵斥把李旭从回忆中唤醒。这是地道的中原话,其中略待娇憨的味道早已在他的记忆中难以磨灭的痕迹。所以,不用更加不敢抬头。

“陶阔脱丝,别对客人这么无礼!”另一个略为温婉声音传来,制止了少女的胡闹。

尽量不去看客人的眼睛,李旭盯着手中的蜀锦答道:“你想买锦么?这是上好的蜀锦!”

“你们汉人说的锦衣玉食,就是指的这种布料吧。果真很厚实呢?”温软的汉语再次夸赞。出于礼貌,李旭不得不抬头打招呼。一袭鹅黄的曲裾立刻出现在他面前。鹅黄旁边,是一袭耀眼的水蓝,晃得他不敢去直视。

“这不是绸布,是锦,我们那里通常在非常重要的场合穿!”徐大眼的定力远远好于李旭,快速回转惊艳后的心神,以非常专业的语气回答道。

“娥茹姐姐,不如你买上一块,出嫁时穿在身上,整个草原上的鲜花都会失去颜色!”蓝衫少女的声音如出谷黄莺般清脆明快。

“是么?我比比看!”被称作娥茹的黄衫少女听同伴提起自己的婚事,脸上丝毫没有露出中原女子身上常见的扭捏之色。反而更加愉快地拉起蜀锦的一角,轻轻搭在了肩膀上。

她身子高挑,皮肤白净,淡蓝色眼神和白中透金头发看上去本来就很明亮,此刻被色泽光鲜的蜀锦一衬托,立刻让傍晚的阳光都跟着绚丽了几分。看着,看着,李旭不知不觉中已经忘记了尴尬,双眼静静地打量少女,仿佛突然间懂得了什么叫欣赏。

欣赏,不带任何尘杂的欣赏。徐大眼微笑着,看少女把半卷锦在身体上来回缠绕。在听到这个黄衫少女已经准备结婚的一刹那,他心里约略感到有些失落。但很快这种失落就被纯粹的欣赏所取代。

从生下来那一天开始,为家族争取荣耀就成了他心中的最重。其他种种,都如过眼烟云,绝不可以给少年坚定的心志带来任何羁绊。

李旭有些为徐大眼惋惜。单纯论相貌,黄衫女子看上去比蓝衫少女更耐看,说话的语气也更温和。徐大眼长得干净、儒雅,修养又好,本来就是一个潘安般倜傥人物。如果他娶了眼前这个黄衫女子为妻,二人无论在塞外还是在中原,肯定都能成为方圆几百里最引人注目的一对。

“我也来比比!”蓝衫少女见姐姐披上蜀锦后,平添几分亮丽。不甘示弱地靠上前,抓住了锦的另一角。两个浑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少女这么一摆弄,立刻把周围无数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一些远道而来的霫人已经置办完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却又停下脚步,询问起了蜀锦的行情。

今天李旭和徐大眼的生意非常兴隆。二人本来长得就比其他商贩顺眼,出货的斤两尺寸又足,再加上徐大眼擅于码放货物的位置。所以只半天功夫,李旭所带几十斤粗茶,和徐大眼用来虚应故事的一百多件漆器就脱了手。而剩下的货物只有李旭所带的几匹蜀锦。徐大眼给这些斜纹提花锦的定价方式有些超出霫人意料,所以对于这种高档货,霫人看得多,真正下决心买的却寥寥无几。

“这,不是绸缎。厚的,结实。虽然贵,有道理!”李旭见围过来的霫族女子渐多,尽自己所能地用突厥语解释。

张三叔等人事先推测得没错,霫族人的确分不清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与中原人的欣赏角度不同,他们对售价略高,轻软细致的苏绸的热衷程度还不如稍嫌厚硬的鲁绸来得高。至于霫人为什么要这样选择,熟悉草原民族性格的郝老刀给大伙的解释是:“他们男女皆爱骑马,鲁绸厚,在他们眼里更结实耐磨!苏绸轻软,反而让他们觉得不实在!”

而蜀锦的厚度又是鲁绸的数倍,所以,李旭直接用厚度来说明此物价高的原因。

货物放在支架上时看起来虽然漂亮,却没有美到无法抗拒的地步。放在两个少女身上,则等于让所有围观的女子想象出了,如果此物裁剪为衣穿在自己身上的具体形象。几个年青的霫族女子显然已经心动,纷纷走过来,用手翻动其他的蜀锦。

“锦,是吧。多少张生皮!”一个身材高大,着胳膊,头发上系了许多铜铃的霫族男子走上前,指着一卷猩红色的蜀锦问道。突厥语里可能还没有锦这个名词,所以他发的是汉语音,听起来怪怪的,好像刚被人打碎了鼻梁骨。

“红色,喜庆时穿,生皮,足够了,不换。一尺一个银铃。换铜铃,要二十个!”李旭用手里的尺子比划着,按照徐大眼事先的吩咐狮子大开口。这是他的独家货物,所以不怕其他商贩责怪自己搅乱行情。

女子们点缀在衣服边缘和手腕上的银铃比铜铃小,但三个凑起来也有半钱重。而男人们缀在衣服边缘和头发上的铜铃很大,二十个铜铃拿到中原去卖掉,足可卖到上百文。所以,李旭手里任何一卷蜀锦能脱手,都让他完全赚够最初的本钱。

年青霫族男人用手摸了摸锦的厚度,对着夕阳再看看颜色,脸上露出了中意的表情。冲着远方大喊几句,叫过了一个年纪与黄衫少女差不多的霫族女子,低声跟对方商量了一会儿,开始从头发上向下解铜铃。

那女子显然不希望破坏丈夫的威武形象,伸手轻轻拉住了男人的胳膊。小声斥责。像是说自己的丈夫太过奢侈。然后,却从手腕上把一个缀满细链和小铃的镯子褪了下来,放到了李旭面前。

“铛!”李旭被银铃发出悦耳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太多了,足足有一两银子,化成银饼换铜钱,能换两千文。况且镯子的式样实在新奇,若能直接卖给大户人家,估计三千文也能换得到。

徐大眼却丝毫不觉得惊诧,收起银镯,利落地把红锦展开,一尺尺量下去。量够了十尺,冲那个霫族男子友善地笑了笑,又饶上了一尺添头。用刀子割开,卷好,恭敬地放在了霫人夫妇的手中。

霫族男子把属于自己的蜀锦迎风抖开,当空折成三折,厚厚地披到了妻子的身上。年青的妻子被红锦照得双颊生晕,把头轻轻地倚在了丈夫胸口。两个人彼此倚靠着,拎着换来茶叶、绸缎、漆盘等物件,分开人群,慢慢走远。

有女子羡慕地看着那对夫妻离开,提起李旭面前的红锦,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又叹了口气,低着头离开。却有更多的女子围过来,用从手腕,衣角上扯下银铃,换蜀锦为衣。

北行之前,李懋给儿子所选的蜀锦都是大红大紫的颜色。对于汉人女子来说,这种颜色稍嫌艳丽。在草原上,却刚好与周围清新明快的景色搭配了起来。所以这种浓色反倒称为霫人的最爱,一个个抚摩比量,爱不释手。

眼看着红锦就要被女子们扯尽,蓝衫少女急了起来。上前一把拉住李旭的手,大声命令道:“剩下的我包了,给娥茹姐姐做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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