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文化上而言,米哈伊尔神父这些人,对于这种计划并没有太多抗拒。
对他们而言,反正不用汉字也得用希腊字,区别不大。而这个年头,民间其实也没什么“罗斯文化”的共同认识。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讲,罗斯王公带来的压榨和苦难,远远压过了他们和平民之间的认同感。而对于地方贵族,这种“罗斯共同体”更像是莫斯科等强势方用来吞并自己的借口。
其实这种事情,也不算少见。这个时代,同一个族群并不代表着会受到善待,这属于蒙古人都知道的政治常识——当年蒙哥汗进行过调查,结果惊讶地发现,蒙古军户每年要缴纳的贡赋,是他们全年总收入的15倍。这结果连大汗自己都看不下去,只能紧急下令给众人减轻负担。
而对于罗斯地区,别说这个时代了,就算是郭康前世那会儿,不同的“罗斯人”,互相之间的认同感也就那样……
他们关注的,主要是宗教上的分歧。不过这件事目前也不是大事,因为罗马教会把这些教义上的矛盾定性为神学学术上的不同理解,不认为这触犯了教会的根本。所以,相比于用同一本经书的波兰、匈牙利人,紫帐汗国这些直接改经书的,反而对他们更友善些。
至于原理,郭康也很清楚。其他教会坚持要排斥异端,是因为他们用来维持组织的共同信仰就剩这个了。但罗马教会的信仰,根基是“罗马的宗教”,维持组织的信仰基础在于“罗马”,所以只要在这方面有共同的信仰,宗教那边的细节就可以不那么在意了。
从这个角度看,紫帐汗国的宗教基础比东罗马都更加扎实:东罗马的教会只是朝廷诏安来的下属,经常相互内斗,甚至影响政局、阻碍对外战争:但紫帐汗国的教会,是汗廷自己带出来的亲儿子,两边的关系要紧密的多。
有了这个基础上,语言的问题,本身难度倒是不大。
在中原政权统治过的地方,乃至受到影响的地方,都能找到例子。比如郭康那个时代,中原人最熟悉的一句越南语,大概是一句“诺松空叶”的喊话。
这句话,用越南字写,就是“纳铳空(灭)”。纳、铳都是来自汉语的词,意思是交出枪械;空是当地语言里的助词,表示否定;灭是个上折下灭的异体字,也来自汉语,就是折煞、杀死的意思。四个字合在一起,就是“缴枪不杀”。
也就是说,这四个字里头其实三个都是汉语词,发音也接近古代的汉语语音。换个明朝人这么喊,他们一样听得懂……
类似的例子还挺多,在越南语中形成了一个叫“汉越词”的大类,哪怕后来越南改用拼音文字,也无法消灭如此众多的词汇。尤其是军事领域,像武器、包围、俘虏这类,几乎就是汉语的原音。
实际上,越南语和汉语,在语言学上连一个语系都不是,跟汉语和希腊语的差距,是一个水平的。但就算这样,汉语也成功适应了下来,渗入了当地语言之中。
汉语在这里,依然是优势语言。可能希腊语这种,抗性还稍微强些,其他地方的人,甚至都不怎么抗拒。
当然,希腊人的表现,其实也是态度问题,说白了是紫帐汗国对他们太宽松。历史上,小亚的希腊人在两代的时间里,就接受了塞尔柱人带来的突厥语——按理说,希腊语在文化水平上,是具有优势的,反过来影响突厥语,甚至把那些土库曼部落,带的都不愿说突厥语了才正常。奈何希腊人在这方面,一直相当灵活……
这种情况下,才让郭康认为,希腊语难当大任,推广汉语是确实有效的。
这里的经验教训,参考清朝就可以了。
雍正执政时,曾经试图在全国推行官话,甚至为此下了强制命令,规定不会官话的人不能参与科举。这件事的导火索,是粤、闽的官员和其他人交流不便,不过这背后,也有一整套的考量和措施。
清朝最大的困难,在于外族统治带来的低合法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雍正试图从族群区分的方面入手。他的理论构想的核心,是用地域的划分取代民族的划分。
按照雍正的论述,华夏和夷狄实际上是同一群人,血缘上区别不大,文化上也没有优劣之分。他们的区别,是由于地域区分导致的。满洲同样是一种籍贯,而非民族,是和华夏各地一样,属于对于住在特定地区的人群的称呼,不应该排除在外。
在此基础上,应该依靠德行,而不是看具体地域,来决定谁担当统治者,最终建立一个涵盖汉、满、蒙的“华夷一家”式大一统政权,实现“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大小若一”的儒家大同理想。
而推广官话,就是其中的一个配套措施。理论上,通过官话打破地域隔阂,就可以为这种新的王朝模式,提供更高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平心而论,这个构想其实有不少可取之处,而且对后世也有影响。但它也和清朝其他众多策略一样,面临同样的尴尬处境。
或者说,清朝的很多政策理论其实不落后,一些组织方式甚至很先进,官府和民间也不缺乏足够的财富和活力作为基础。清朝最大的问题,是清朝自己……
雍正的构想,面对的第一个难题,就是他没法像自己说的那样
,把满洲真正作为普通籍贯看待。不仅如此,为了维持八旗组织的存在,还得不断强调满语学习,否则旗丁很快就把这些都给忘光了。
同样,既然论证夷狄不是低人一等的,就得有配套的措施。雍正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点,把原本的华夏、蛮夷两层结构,改为华夏、蛮夷、禽兽三层,认为地缘区分华夏蛮夷,而是否遵守天理人伦,则区分了人和禽兽。借此,来抵消传统的“蛮夷=禽兽”的观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