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篇文章,确如当头一刀,痛斥了那些吟咏着三寸金莲的迂腐文人。
文章中说,若是一个人有本事,征战沙场,足够酣畅淋漓;若有才华,立于朝堂,亦需殚精竭虑!
只有毫无本事毫无成就,整天无所事事,精神完全无处寄托的废物,才会有这样恶心的嗜好,喜欢女子的小脚!
甚至不喜欢正常的脚,喜欢残缺畸形的,这样的人,不管为官为吏,都十分可怕……为什么呢?
见一斑而窥全豹,一个不嗜美而嗜残,不爱芙蓉面而爱畸形脚的人,喜爱的一定不是盛世之景,五谷丰登,喜欢的一定是生灵涂炭,满目疮痍……因为这也等于是江山残缺。
哈哈,写得确实是痛快淋漓,剥皮拆骨!
盛明麟反复看了好几遍,直看得心潮澎湃。
崔昀此时并没有真正“听到”这样的话,却能写得宛似直抒胸臆,汹汹战意扑面而来……他能够把自己的情感完全代入进去,这真的很厉害。
世上的才子实在是太多了,解吉安、崔昀,全都太厉害了,给他一种天壤悬隔般的感觉。
盛明麟连连感叹,然后自己也来了兴致,就着他的书桌,磨了墨开始写。
他写道,从嘴学派到嘴忠官。
说每家学堂,都会有这样的人,时常嚷嚷着自己念书如何辛苦,什么悬梁刺股,什么焚膏继晷,好似已经倾尽全力……其实拿着书的时候,早就想入非非,想着美食、美人、美景,看似在读书,其实只是在耗时间,做出勤学的样子,蒙骗了师长,并为之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得了大便宜。
又由此,说到有一些官儿,朝廷不管下达什么政令,他总有多多理由,多多困难,觉得满朝文武皆不如你一人聪明,觉得所有事情都有不可做之理由,甚至为此想出了很多坑蒙拐骗之道,瞒上不瞒下,并为之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聪明会做官,且暗暗嘲笑一些真正去执行政令的“老实人”……
但愈是这种人,嘴上的忠字嚷嚷得越响,嚷嚷得花团锦簇,嚷嚷得涕泗横流,一旦旁人升迁,就觉得世道不公,觉得旁人定有门路,觉得全天下官员皆不如你一人之忠,却为何偏你不得升迁……
孰不知,嘴忠不配称之为忠,你糊弄了自己,甚至短暂地糊弄了上峰,可唯独糊弄不了黎民百姓,百姓的日子,百姓的饭桌,就能看出你的政绩,丁点掺不得假。
这篇文章,看起来仍旧是走“青城先生”俚俗接地气的风格,与裹脚也没什么关系,不过,只要在合适的时间放出去,会比专写这一桩事情更有用。
毕竟,这种事情,蹦跶地最厉害的是什么人?
未入仕的读书人。
不是读书人的,说就说了,不会写文章,流传不出来,影响不大。
而入了仕的人,拥有的多了,说话自然会谨慎。
只有尚未被生活捶打过的中二少年,敢于“仗义执言”。
而读书人,谁身边没有几个嘴学派?
说不定他自己就是嘴学派,所以不管是自知还是不自知的,以此入手,就能够很方便地把这一部分人争取过来。
盛明麟写完搁了笔,自己看了看。
刚才还觉得天壤悬隔,这会儿又觉得,自己写得也挺不错的。
身后有人道:“很好。”
盛明麟吓了一跳,一转头才发现,崔昀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
盛明麟笑道:“来来崔先生快坐,你写的我刚看了,实在是行云流水,叫人拍案叫绝。”
崔昀笑看了他一眼,忽然抬手,拿过毛笔,在他的文章下方,寥寥几笔勾出了一朵小花,然后他放下笔,拍了一下桌子,忽然问他,“小王爷为何没来?”
盛明麟哑然失笑。
勾一朵小花,是赞他妙笔生花,拍一下桌子找找沈凌绝,是拍案叫绝。
文人这种半开玩笑的雅谑,他还是头一次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