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有的东西还都有。
酒肆!
商铺!
当铺!
杂货店!
……
闻此,石头不在多言。
对于初三的举动,自己反正是不太清楚和了解。
如果初三真准备偷别人的银子,自己把风就好了。
半柱香后。
易初三从城中的一家当铺中走出,为了鹿鼎记世界,自己做的准备可是不少。
也带了一些各种有趣的东西。
足足十二方的空间,被自己装满了。
想要弄点银子,去当铺不就行了,很简单的抉择。
简单润色了一下,家传的一套精美金银饰品,当了五十两银子,反正比较黑。
不过,易初三不在意。
微不足道的一套金银饰品,自己买的时候,成本也就一千块左右,五十两银子可以了。
根据记忆中的北京城的物价标准。
一两金子可以兑换八两银子或者十两银子。
一两银子则是兑换一百钱或者一千文钱,就算有损耗,也不多。
而城中一家普通的酒肆,一份荤菜也就一分银子,也就是一百文钱。
加两三个素菜,一百五十文钱或者两百文钱就可以吃的差不多了。
一个三口之家,一两银子坚持半个月很容易。
自己现在手有五十两银子,足以……好好潇洒一段时间了。